今天看到報紙說撞死人刑事判4年多民事判賠七百萬 被告不理家屬怒罵判爽的

因為小弟也有同樣的情形..

雖然沒有撞死人..

不過對方被判4個月易科罰金12萬

民事需要賠我4萬多..

結果對方拿12萬去罰.免關..

我的民事完全不理..

他名下沒財產.不知道在哪上班.要申請強制也沒輒..


請問對方只要沒錢.真的只要把刑事罰完.就拿他們沒辦法了嗎
如果民事賠償判下來了

取得債權了

只要他工作是有勞健保的

就可以跟他要到錢

每個月薪水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但是他工作是沒勞健保的

那真的就要不到了
就跟今天新聞報的那個一樣..

開贓車超速撞死母子,法官判賠四百多萬..

那人就說..我沒錢,反正就去關個幾年就沒事啦..

唉,台灣就是不敢嚴抓這些地下經濟..
這種債權不知道可不可以轉賣喔...
打個半價 甚至二三折的價格
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肇事者可能會後悔當初沒乖乖付錢.....
1.向法院聲請強執後,便可以國稅局查對方的所得,有無財產可以扣,印象中是要先繳錢的。

2.以下是題外話:
台灣的稅制真得很有問題,讓薪水階級負擔70%的稅負,且對資本家(指開公司、房地產...)有很大免稅,可以看一下為什麼上市公司負責人,薪水都是1塊錢就知道。
但最大的問題,還是政府裝死,很多制度都要跟這種不公稅制聯結在一起,比如健保費用,說不定老闆繳的健保費比經理還少。之前政府推年所得以下學費可減免,結果還是跟稅制綁在一起,變成開benz載小孩可減免,但騎機車載小孩不能減免。
既然稅制有問題,其它制度就應該避免跟它聯結。

tzongyao wrote:
就跟今天新聞報的那個一樣..

開贓車超速撞死母子,法官判賠四百多萬..

那人就說..我沒錢,反正就去關個幾年就沒事啦..

唉,台灣就是不敢嚴抓這些地下經濟..


看要怎麼處理了
想去關,恐怕還沒機會進去就........
給我錢買車 wrote:
因為小弟也有同樣的情形..

雖然沒有撞死人..

不過對方被判4個月易科罰金12萬

民事需要賠我4萬多..

結果對方拿12萬去罰.免關..

我的民事完全不理..

他名下沒財產.不知道在哪上班.要申請強制也沒輒..
...(恕刪)


>>>

如果取得判決確定 , 去國稅局

就可以查對方的財產及所得資料

如果現在沒有 , 可以過幾年再去申請一次(但注意時效)

>>>

如果對方有錢去付12萬罰金

基本上 , 通常是在刑事調解時

有一些受害人會對被告獅子大開口

例如要求30萬 ,50萬的賠償 , 談不攏

被告就寧願讓法院去判刑 , 繳罰金(沒錢還可以聲請易服勞役)

其結果是原告 , 也拿不到多少錢 (因為收據及證明有限)

這是雙輸的結局

>>>

對方被判刑事 ,表示你身體有受傷

基本上在第三人強制險 , 就可以申請了

屬於體傷的部份

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可

不用向被告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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