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行綠燈左轉,被對向直行綠燈的來車 (那裡會有左轉燈)車頭撞到我的右後門
警察沒有開單
基本上我認為我錯比較多 甚至全錯
對方頂多超速而已
姑且不論肇責
我有保國泰的第三責任險 財損保額是30萬
對方是一台1997年的AUDI A4
修的費用 parts 110700 大部分原廠新零件
工資烤漆鈑金拆裝之類的 56700 total:167400
保險公司聲稱,他的車殘值只剩六萬,回復原狀只願賠五萬多
車主當然不同意,所以以現在再僵持,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幾天,我密集的上Y知識還有01
有大部分的說法是
零件部份可以算折舊,超過十年的,法院甚至會判十分之一
那這樣價格就是 11070+56700=67770
不知道保險公司會不會接受 (回復原狀費用大於殘值)

還有一個方法是我去瑞樺問,他們說八九萬修的起來,要是用二手零件會更便宜.....
我本身是覺得我錯比較多,也覺得對方挺倒楣的
雖然他不斷的威脅我他要租車,他要代步費,結果那天上警局作筆錄,他又開另外一台A4......

我有幾個問題是
1.保險公司開出來的價錢這麼硬,沒辦法再賠多一點嗎?
2.這段期間他的代步費,是我要出還是保險公司也會算財損一起賠(如果對方有單據的話),但是他的車現在還沒動工耶,如果一直僵持下去,甚至到上法院,那我光代步費不就賠死了....
3.如果法院最後判15萬,保險公司會買單嗎? 還是保險公司只出六萬 我要再出九萬
4.有沒有最後我有保險自己還要掏錢的可能性?....因為我自己的車修已經9萬了

以下附上一些連結
我的保險條文
財損理賠範圍及方式
一. 運費:搬運第三人財物損壞所必需之實際費 用。
二. 修復費用:修復第三人財物所需費用。但以 該第三人受損財物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準。
三. 補償費用:第三人之寵物、衣服、家畜、紀 念品等因遭受損害,無法修理或恢復原狀得 按實際損失協議理賠之。
四. 其他財損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 為限
感謝各位有興趣的大哥看完
如果今天有幸不用進fab的話,我會一直守在電腦前
恭讀各位的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