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車很明顯在這樣的狹窄道路上已經失速?過彎又吃對向車道,噴出去之後頭部直接噴向第二台車!第二台也很猛連續撞擊還站得起來,兩台車應該都解體的差不多,第一台車的人應該KO了吧看不清楚第一台車是不是全罩的?頭部第一時間受到強烈撞擊好像就........感覺好像兩台汽車的人都跑掉了?這實在是.....全罩安全帽果然比瓜皮強太多倍了,路上一堆瓜皮追風少年兄!總有一天等到你阿....PS:諷刺的是影片右上角那兩個大字......補上兩篇當初很轟動的.........(我這樣應該不會被30天吧!?)
第一台車沒有溜掉吧,好像副駕駛有下來只是把車開走第二台車真的是開走了可能想說有人死掉了就跑了這樣就有點演變成像似肇事逃逸哦雖然第一台車是吃線沒錯,可是在吃線前,那台機車就已經失控去撞第一台車了只能說騎怎麼快,是要趕七天哦
第一台車跨越雙黃線,是肇事主因。第一台機車超速,是肇事次因...第二台汽車比較可憐,他是被撞的..不過還有更可憐的..第二台機車超速,輾過(或失控)所導致翻車...所以第二台機車的超速是肇事主因...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不過,第一次撞擊,已經很明顯白色汽車要負擔較大的責任了。---------------------------------------------------剛剛又重新看了一次,確實第一台汽車要負很大的責任。第一台機車駕駛有撞擊到第二台車,第二台機車也有撞到第二台汽車。所以第二台汽車要吃上肇事逃逸罪...雖然說,第一台機車超速是事實。但,第一台汽車跨越雙黃線,是在對方的車道發生事故的。固可以推論,如果第一台汽車沒有跨越雙黃線,這事故是有可能不會發生的。第一台機車撞擊前是否失控,與本次事故沒有太大關連。但,第一台機車可能有超速,導致閃避不及。超速行為是過失責任,所以第一台機車也是要負擔肇事責任..同時,如果第一台機車和第二台機車同時有超速行為,可以認定兩台車有公路競速的事實。所以兩台機車駕駛都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吊銷駕照。同時,白色汽車因為有人受傷而任意移動車輛,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