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日發生車禍追撞事故後,初判我方無肇責(對方中線迴轉),
結果對方闖到我的公司大吵大鬧並告我過失傷害,其實對方沒怎麼
樣也沒受傷,只是被撞時先去掛急診,診斷書也寫沒事,保險公司
業務員考量我的安危,雖無肇責仍決定要賠給對方車損部分共六萬
多元,並在和解書但書上要求對方撤告並不得提出刑事、民事告訴
,最近第二次正式鑑定下來我方還是無肇責,結果對方收了保險公
司的錢仍不撤告,強迫我一定要上法院,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1.基本上我第二次行車鑑定後還是無肇責,對方不撤告的原因應該是想凹民
事的賠償,這樣有可能會被逆轉起訴嗎?
2.簽了和解書後沒有按照和解書上寫的撤告,是不是可告對方詐欺
或誣告?
3.上偵查庭後的流程大略是如何?
目前保險公司說只要我確定去開庭,他們就會提告跟對方把原本
賠的錢要回來。
真的很倒楣~~~~收傳票又不能請公假,還要花自己的時間去開庭。
cheche905 wrote:
最近第二次正式鑑定下來我方還是無肇責,結果對方收了保險公
司的錢仍不撤告,強迫我一定要上法院,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1.基本上我第二次行車鑑定後還是無肇責,對方不撤告的原因應該是想凹民
事的賠償,這樣有可能會被逆轉起訴嗎?
2.簽了和解書後沒有按照和解書上寫的撤告,是不是可告對方詐欺
或誣告?
3.上偵查庭後的流程大略是如何?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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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上如果原告巳與被告的保險公司和解 , 理論上民事會判決其敗訴
2.不要吧 , 除非你時間很多
3.檢察官會問此案件之事實緣由, 你只要舉證巳和解且對方巳具結不得提出
與本案件有關的民刑事訴訟 , 一般檢察官查明後 , 就會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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