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縣民您好:
有關您反映「自小客車0788-ZA號交通違規」一節,經交由本府警察局處理說明如下:
一、本局桃園分局審視所附佐證(影)片資料,自小客車0788-ZA號違規,未有行經該路段雙黃線迴轉之連貫行為,致無法查證,不予舉發。
二、感謝您對桃園縣交通及生活環境的關心,如有發現違規(法)情事,為爭取處理時效,可直接撥打桃園分局03-3323811或110報案專線,當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謝謝您來信,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局長黎文明 敬上


檢舉雙黃線迴轉 失敗....
檢舉雙黃線迴轉 失敗....
檢舉雙黃線迴轉 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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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先生說 : 要拍到4個輪胎都跨過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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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我吃飽太閒嗎 這條路上 發生過的死亡車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118534&p=1

雙黃線無敵大迴轉,害死機車騎士





文章關鍵字
用跨越雙黃線舉發,是否有機會?????警察沒在看第一張照片哦???很明顯是從最右邊跨過來了!!!

loveray wrote:
親愛的縣民您好:有關...(恕刪)
原來雙黃線跨一半不違規...
筆記筆記


loveray wrote:
親愛的縣民您好:有關...(恕刪)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公務員辦事態度,您知道的
用(45-12)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只有600元,不過罰得到最重要

loveray wrote:
親愛的縣民您好:有關...(恕刪)


樓主雖然檢舉失敗,
但是你的作為,
還是要給你一個讚啦!
請別灰心,要再接再厲!
怎麼不乾脆寄影片過去~太長~可以只要剪成寄違規部份就好~
loveray wrote:
親愛的縣民您好:有關...(恕刪)

車頭都跑到對向了,還不成立?
我發現桃園的警察都很佛心的,幾次看下來不成立的案件,都是桃園的案件

要是在台北,一定成立
我剛剛 早上有打電話給 承辦員警

他是說怕有爭議 他說去監理站詢問後

監理站人員也是說 怕有爭議



怕被駕駛申訴 :我後來不轉彎 又直行


請問有大大 有更好的建議 哪個法條 哪邊申訴會更好


影片 http://youtu.be/1NUHGUnH7cA




看了上面 2張檢舉照片 跨越分向限制線 來試看看


請問有大大 有更好的建議 哪個法條 哪邊申訴會更好
不能用(49)還有其他的可用
loveray wrote:
怕被駕駛申訴 :我後來不轉彎 又直行
請問有大大 有更好的建議 哪個法條 哪邊申訴會更好

(45-12)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600元
(60-2-3)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900元

整台車都在雙黃線左側的逆向:(45-3)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900元

單行道、圓環、封閉道路的逆向:(45-1)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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