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舉者叫苦連天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小心違規行為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全都錄」!行車紀錄器日趨普遍,民眾擷取畫面、檢舉違規情況也越來越多,光是今年全台此類檢舉案例估計恐已逾千件,不僅遭檢舉者叫苦連天,基層員警也因需嚴謹查證頻頻喊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可依據民眾檢舉,告發交通違規,由於不像環保違規般可領取獎金,加上邊開車邊拍照、錄影不易,過去此類案例相當少。

但隨著加裝行車紀錄器的車輛越來越多,從行車紀錄器擷取畫面檢舉的案例也越來越多,以警政署為例,半年就收到上百件檢舉案,若統計各縣市警察單位或交通隊,光是今年,估計全台此類檢舉案例恐怕逾千件。讀者李小姐上月就被檢舉「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她直言,若是被警察拍到還服氣點,但被後方車輛錄下來檢舉,真的讓人生氣。

員警忙查證也累翻

此類案件增多,員警也吃不消。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朱正倫坦言,此類案件須比對影像、車號、違規地點,還得向檢舉人反覆查證,耗費的人力數倍於一般照相舉發,但法令有規定,警方無法拒絕。因此建議民眾舉發時,時間、地點、車號越確切越好。

有官員認為「全民皆兵」的情況有待商榷。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國顯認為,如能產生遏阻作用,未嘗不是好事。會觀察後續影響,如果違規行為減少,員警負擔也會降低,否則會建議警方分類,對較不具危險輕微違規,以勸導取代開罰。




自由時報





雖然我也不爽後車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被抓到就認了吧!
但這篇新聞警察的態度怎麼好像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感覺...

文章關鍵字
你不懂裡面有多少件是員警的家屬~

當然要這樣說

gameismoney wrote:
讀者李小姐上月就被檢舉「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她直言,若是被警察拍到還服氣點,但被後方車輛錄下來檢舉,真的讓人生氣。 (恕刪)


被警察拍到違規跟被後方車輛拍到違規有甚麼差別?

看到小弟舉發的這些資料夾
不知道這位李小姐會不會更生氣


三星銀河系 wrote:
你不懂裡面有多少件是員警的家屬~

當然要這樣說...(恕刪)


你懂
蘇胡啦~
希望路上每個人都裝行車記錄器並且不厭其煩的檢舉,畢竟違規的東西太多了。
馬路上亂開車亂騎車的垃圾渣 實在多到爆炸

RMFISH2 wrote:
馬路上亂開車亂騎車的垃圾渣 實在多到爆炸


呵呵呵

馬路上垃圾渣會開車騎車

老姐你有陰陽眼喔



oral wrote:
被警察拍到違規跟被後...(恕刪)


如果檢舉有錢領
你肯定賺翻了!

gameismoney wrote:
如果檢舉有錢領
你肯定賺翻了!


如果真開始發獎金
你就會發現一堆計程車司機不載客了
只要守著製造出來的違規陷阱就可買豪宅了

gameismoney wrote:
如果檢舉有錢領你肯定...(恕刪)


小弟是做功德
多舉發一件闖紅燈的違規
就有機會少一件交通事故
救一個或數個無辜的用路人

舉發交通違規做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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