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舉者叫苦連天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小心違規行為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全都錄」!行車紀錄器日趨普遍,民眾擷取畫面、檢舉違規情況也越來越多,光是今年全台此類檢舉案例估計恐已逾千件,不僅遭檢舉者叫苦連天,基層員警也因需嚴謹查證頻頻喊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可依據民眾檢舉,告發交通違規,由於不像環保違規般可領取獎金,加上邊開車邊拍照、錄影不易,過去此類案例相當少。
但隨著加裝行車紀錄器的車輛越來越多,從行車紀錄器擷取畫面檢舉的案例也越來越多,以警政署為例,半年就收到上百件檢舉案,若統計各縣市警察單位或交通隊,光是今年,估計全台此類檢舉案例恐怕逾千件。讀者李小姐上月就被檢舉「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她直言,若是被警察拍到還服氣點,但被後方車輛錄下來檢舉,真的讓人生氣。
員警忙查證也累翻
此類案件增多,員警也吃不消。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朱正倫坦言,此類案件須比對影像、車號、違規地點,還得向檢舉人反覆查證,耗費的人力數倍於一般照相舉發,但法令有規定,警方無法拒絕。因此建議民眾舉發時,時間、地點、車號越確切越好。
有官員認為「全民皆兵」的情況有待商榷。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國顯認為,如能產生遏阻作用,未嘗不是好事。會觀察後續影響,如果違規行為減少,員警負擔也會降低,否則會建議警方分類,對較不具危險輕微違規,以勸導取代開罰。
自由時報
雖然我也不爽後車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被抓到就認了吧!
但這篇新聞警察的態度怎麼好像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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