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違規,但覺得有爭議.......
先聲明,沒有不繳罰單的意思,只是覺得有爭議,
這是我跟先生每天上班必經之路,每星期總會有2~3天在此購買早餐
但大多會先電話預約,待送完孩子上課後才前往取餐,每次停留不會超過1-2分鐘
而且只有我會下車,先生留在車內
由照片看來應該是行車記錄器所拍攝
也無法舉證車內是否有人
而且就算警察開單也會先按喇叭驅趕一下
黃線也可臨停3分鐘
而這兩張照片都在同一個時間內
所以這點讓我有些不服
剛才在站內看到這篇貼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650837&last=47319020
才讓我覺得這張罰單確有爭議之處
因此上來發文紓發一下
看起來是併排停車,並沒有黃線臨停的權力
說有爭議是警察怕爭議,無法舉證駕駛是否在車上,不知要開55還是56條,但既然警察都開單了,只好認了。

建議把罰則項目也貼上來供大家參考,謝謝!
看不出來你那邊有黃線啊
而且旁邊都是機車停車格
如果不能臨停 警察驅趕是佛心
要直接拍照開單都可以
既然你都說你會繳罰金了
那就繳一繳 下次多注意點不就好了

cdyao wrote:
看起來是併排停車,並...(恕刪)

謝謝cdyao大回覆
確實是開56條1項6款併排停車
剛才已經致電分局
員警已接受申訴
應該會改為55條
我想這樣停車確實不對
但人在車上也是事實
只是覺得就算員警開單也會按喇叭驅趕
給個緩衝的機會
而行車記錄器這樣拍到就要被開罰
確實有些難以接受啦!!

babyhouse52000 wrote:
應該會改為55條
我想這樣停車確實不對
但人在車上也是事實
只是覺得就算員警開單也會按喇叭驅趕
給個緩衝的機會


樓主都不替其他用路人想

為何要求員警替妳想?

既然停車確實不對

那為何要給個緩衝機會?

如果是緊靠路邊黃線,

不妨礙其他用路人的情況下,

再來取暖還說得過去.
樓主啊!
不要這樣臨停啦!
你買個早餐要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這樣不好吧?
這種罰單,就鼻子摸摸,靜靜的去繳錢,
不用上網嚷嚷了!

旁邊是機車,這是並排停車,警察可以直接開單.
之前我也有一次臨停,一樣旁邊是機車.
要離開時警察剛好過來準備拍照,我立刻跑過去,而警察看我過來就走了.
本以為沒事~ 沒多久就收到一張附有照片的並排停車罰單...

buzzbee wrote:
不用上網嚷嚷了!...(恕刪)


上網嚷嚷是好事一件阿

可以讓更多人了解這樣是可以檢舉 可以開單的

向那位檢舉人致敬



違規就是違規,不要 見到棺材才掉淚,

如果有人因為你的臨停而受傷....
你花一分鐘買早餐,,,後面機車就要花一分鐘閃你....然後就會造成一分鐘的汽機車碰撞機會.....
如果有人在這一分鐘因為要閃你被旁邊車撞死了, 請問你會花多少錢賠償.....
警察給你緩衝機會,,,,你有給人家生存機會嗎?

乖乖去繳錢....你這樣子以後大家都會去這家早餐店前檢舉你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