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是超車道,若您要定速巡航,請切換到中間車道!

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是超車道,若您要定速巡航,請切換到中間車道!
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嗎?請廣為宣傳吧!
老是看到有人佔著超車道不放++
不知道是不是口水文....

內側是超車道沒有錯

但是我用最高速限佔用內側車道...有錯嗎?

還是內側車道沒有速限?

超速即是危險駕駛,也不是這裡所樂見的討論範疇

休息站內廁所寫的很清楚!
Lawrie wrote:
內側是超車道沒有錯

但是我用最高速限佔用內側車道...有錯嗎?...(恕刪)


請問你能確定你的速度已達最高速限了嗎?
就算是GPS定位算出來的速度也還有誤差呀

再者,超速是錯的,但是你非警務人員,就沒有執法權力
更何況你是在「超車道」阻擋後車通行
本身就屬違規行為了呀...

唉,多幫別人想一想,多讓人家一下下
讓人家一下有這麼困難嗎?你又不會少一塊肉...

Lawrie wrote:
不知道是不是口水文....(恕刪)



大錯特錯

你沒超車
就沒必要佔住內側車道
就算你最高速行駛

後面要超車的人車速比你快
你還是得閃
因為你不是執法單位
你沒權利擋住別人超車
更沒權利阻止別人超速

所以...
你要最高速行駛
請你回到中間車到去最高速行駛吧
超車道應該是超車用的...佔住使用更會造成危險.抓超速應該交給警察人原吧!!
看到快車就先讓吧!!雖然二高晚上用140定速....但是還是有比我快的!!我看到接近就會先打方向燈讓道....
根據國道上面的標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或是最高限速行駛.
又見國道高速公路局行車安全指南中所言:前行車輛的速度,已達到該路段的最高速限時,請勿超車.
換句話,其實超過最高速限的行駛,都是違法的,而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也無錯誤.
只是小弟自己也對於龜速佔用內車道不認同,行駛內車道,若是後方有車快速接近,可能的情況下,也會讓到中間車道就是.
所以重點是違規與否

有時候只有雙線道,外側都是大型車

我在內側車道,老神在在的用"我的表速"100KM/H跟大型車並行

老實說我可能擋到後面"表速"100KM/H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卻又比我快一點點的車

"可是我沒有違規"!



我當然沒有權利去多管閒事,想開多快與我無關

不過我有權利以最高速限佔用內側車道,管它實際的車速到底是多少

想違規超速超車請換它道,謝謝

這個問題在台灣應該是無解, 在歐美國家住過的人就知道, 雖然他們的高速公路也有速限, 但內側車道真的是給人家超車用的, 只要後面的車比你快, 你就要讓, 這樣的行車環境應該是比較安全的.

但以台灣的法律來看, 以最高速限佔住內車道似乎也沒有違法, 所以我回國後也就很快的入境隨俗, 想超車就找空位超吧, 車子買好一點馬力大一點在台灣高速公路還是比較吃香的.
Lawrie wrote:
所以重點是違規與否有...(恕刪)


您確定您沒有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您可以不超速
但您得閃邊去...
沒什麼
因為法律這樣規定
我對內側超車道一直有疑問,
首先,台灣高速公路車流量這麼大,要空出一條車道僅做超車,是否不合實際?
其次,我的前方永遠都會有車子,所以我在超車道一直要超車,所以行駛在超車道應該很合理吧。
再者,我以最高時速行駛在超車道,應該沒有擋到其它要超車者的疑慮,因為超車也不能超速吧。

我覺得以最高時速行駛在超車道,還滿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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