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 BMW試乘車撞豐田1死5傷 有感而發

這明明是路權的問題...老是有人咬著超速...你平常是都騎腳踏車代步嗎???
考機車駕照明明交通法規都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今天車上的駕駛就是抱持著你這種觀念...
才走到今天,如果你認為路權不重要,那以後你就不用看紅綠燈了
你高興就衝就好了!!還分甚麼路權呢?

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tem=19380856&ctNode=43868&mp=117003

台北市交通局針對轉彎車與直行車車禍的說明

" 應怎麼做才確定轉彎車有「讓」直行車呢?一個簡要的原則是:轉彎車應等同向或對向無來車或來車距離尚遠才可轉彎,不可搶先在直行車之前轉彎,以免撞及直行車或被撞。鑑定實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如直行車無超速情形,轉彎車則負100%責任;法院對此類轉彎疏忽之刑度亦不輕。
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是沒有例外、沒有條件的,因此,車輛要左、右轉彎時一定要先讓後方直行車先行並應打方向燈,確認不會與同向車輛擦撞後才可轉向。"

2012的說明....鑑定實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 如直行車無超速情形, 轉彎車100%責任

其實沒人說直行車可以超速, 不過一碼歸一碼, 充其量是責任輕重問題, 只是轉彎車一定是較重的責任比例就是
StevenSu
個人認為:
雖然T車不應佔到直行車道,但B車超速才是主要原因,
T車第一段左轉彎後煞車(觀察有無對向車),發現對向有直行車,但覺得還很遠應該可以過,
所以第二次前進,卻又發現來車很快,又停了下來,不敢再前進,想讓B車閃過,
而B車業務爽爽展試高級車的性能(超速),沒注意前方有左轉車的車頭已佔到車道(分心),
等到發現時也不會右轉變換車道(反應不好),只能踩死煞車,已經來不及了。
依現場的照片來看,B車是可以看到待轉T車的,畢竟T車停在那也一兩秒了,
又佔住了半個以上的車道,
而且依B車的性能來看,除非超速太多,要是於限速內(40~60),絕對能閃過或停下的。
你都說有路樹擋著了,那表示轉彎車自己沒安全駕駛意識囉!!
明明就看不到對向車道的直行車,還敢慢慢嚕出去?!
還是想說賭一把?

飛行布丁 wrote:
B車的速度超快+1...(恕刪)


我都推算bmw沒超過60時速,你還在bmw爽爽試車?
他明明就撞擊後轉4分之1圈才剎車,自己看影片011秒處

pvp1232001 wrote:
直行車怎麼扯到危險...(恕刪)

直行車怎麼扯到危險駕駛?
不過就一般超速而已,
已BMW的能力,時速100到煞停應該可以進40公尺內,
正常可以在10公尺內擠進速限,
如果只是停等紅綠燈,我相信以正常駕駛的反應都能輕鬆駕馭汗

問題是如果轉彎車忽然冒出來,直行車所能得到的反應時間其實非常短,
而且我覺得豐田駕駛絕對有看到那台BMW,
不過是他自己想搶快,忽然發現來不及,所以才煞停在路中間
B車超速有B車的肇責,
而T車的左轉彎方式有很大問題,車頭已經明顯
進到對向車道了,所以就是沒禮讓直行車,所謂禮讓
絕不是車頭進到對向車道才踩煞車,但這卻是很多
台灣駕駛人的壞習慣.(賭你不敢撞我)

假設B車時速真的100左右,
我也不認為T車會完全沒有反應的時間,應該是自己
也沒在注意,不然依照T車整個超龜速的左轉方式,
應該可以推論B車還離有一段距離才是.

話說怎麼飆B車的會是業務??明明是客人想試車,結果
業務自己在亂飆,那客人還真是衰.

你也真有趣,大家說轉彎車錯是以交通法規為基底...你覺得轉彎車沒錯是因為覺得車頭沒出去看不到對向車來車,請問法官是以法條為審判原則,還是以你的感覺來判決的?

[[有對錯就沒選擇,沒對錯就有選擇]]

這句話供你人生參考...如果對交通法規不熟,可以GOOGLE一下,現在網路都很方便,不用爭甚麼輸贏
Medesigner wrote:
這明明是路權的問題....(恕刪)


是路權問題不是超速問題??
這句話邏輯其實有講跟沒講一樣...
甚至只認識單一條文, 或是單純只以一項"轉彎就該死地要讓直行車"方式來解讀...
但是交通運作或是社會法條運作卻是環環相扣去防範各項不合理事情發生,
上法庭後, 如果您只以一條交通法則,
而刻意忽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及第40條: 道路限速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 十字路口需減速等規定,
法官會認為你是存在於自己的世界而已... 建議腦袋不要這麼直...

就好像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自由權利,
你可能還會解讀成: 我就是可以隨時問候你老母... 什麼叫做公然污辱我看不懂

但你問候看看...

另外, 也不用挑戰鄉民的智慧, 不用Google, 法條就在上面,
可否請您提出來對交通法規衝突時, 該怎樣捍衛您認為的直行路權可凌越上述規定?
我想BMW的駕駛人會很感激您的解讀... 法院上他一定用的到

JJack123 wrote:
我都推算bmw沒超...(恕刪)

你的推算真科學路口的寬度也是猜的這樣推算真準啊,PTT鄉民用格放去算出至少150km/h以上,今天fb已經有bmw駕駛的同事說出當時時速是160km/h,要護航也不是這樣護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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