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明天要去做闖紅燈申訴,幫我評估一下成功率吧!(附圖有真相)

該罰!

黃燈都不應該搶了....

用路人早晚要還政府規費的

請遵守交通規則!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pipie wrote:
我的第一張照片只能說明,紅燈亮起時車子已經通過。
換句話說,車子在"黃燈"時通過的...(恕刪)


我在中正紀念堂附近的快車道(中山南路 → 羅斯福路)有遇過和你同樣的情形,
當時我想趁著黃燈轉紅燈時踩油門加速過去,
不料,
在車子還沒過停止線時已經變換為紅燈 (小弟慢了 1 ~ 2 秒),
只好硬著頭皮闖過去,
剛好又發現右後方的中央分隔島有一支測速照相桿,
當時...嚇了我一身冷汗, ^^
幸好當時沒看見兩道閃光、事後也沒收到掛號信。
hjfrank wrote:
2700 啦。...(恕刪)


是闖紅燈喔...對2700元

要是我就加速過去超速還比較便宜



有時候要看有無相機,這隻相機在之前就有立標警告前有闖紅燈照相! 所有的固定相機都會立標警告
明明知道時機尷尬又不停下來...........這次繳了學費下次你就會謹慎點了
遇到這種有拍闖紅燈的路口看到黃燈還是乖乖停下來吧
照這張圖看來,有一堆人要罰....
汽車三個人、機車也是三個人、腳踏車兩個人,看來台中市警局這個月業績會很好
由於兩張都是紅燈,勝訴機率等於0了....第一張是黃燈才有機會勝訴!
像我們這裡,有些紅綠燈會把綠燈秒數減短,加到黃燈,使的黃燈時間加長不知該過不過
如綠燈30秒,約到25秒時就會跳黃燈,這樣爭議機會比較大,我也搞不懂這樣是好是壞?
總之~請小心開車,遵守交通規則,不要超速、不闖紅燈及違規紅燈左(右)轉!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我個人覺得是有機會
煌燈亮起時 車輛位於停止線之前(未過停止線)需 煞車停止 車輛位於停止線後 需加速通過
你要跟他凹 你要跟他說你當時車速只有30 且 黃燈亮起時 車輛前輪 以過停止線 一行車嘗試 為避免紅燈越線臨婷 或佔用行人穿越道 理應加速通過 且一班闖紅燈為兩張照片 前輪過線 後輪未過線一張 整台車過線 一張
此舉發內容顯然與事實不符 黃燈亮起前 車輛前輪已經過線 紅燈亮起時 車輛已經整台過線
我這樣寫 不知道你看不看的董 警察如果愛亂開單 我這篇寫的很清楚該怎麼處裡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885146&r=2&last=9797355

這年頭是個有吵有糖吃的年代 不合理就申訴 傻瓜才乖乖繳
最好代個錄影機到是發現場 測量一下黃燈亮起的時間是不是過短 如果尖峰時間 是由交通警察控誌紅綠燈 導致 黃燈時間過短 此交通陷阱 更是要大力申訴 警員黃燈用0.5秒 開老百姓闖紅燈的話 就更不合理了 有圖有真相 去現場逛逛 如果真有拍圖貼貼大家看
如果是我,我也會申訴耶。兩張都是車輛過線後的照片,應該無法證明闖紅燈,只能證明搶黃燈。如過要證明闖紅燈,應該是紅燈時,車輛壓線或車輛未過線再加上後續的一張照片,才能證明闖紅燈吧?
記得之前有人申訴過成功,沒看過照片,只知道只能證明搶黃燈(沒有罰則),而不能證明闖紅燈,所以免罰。
恕刪15151515151515151515
pipie wrote:
12月份開心的去看台...(恕刪)


如果是我我應該會去繳

如果大大要去申訴

也不反對啦

成功就賺到了

兩張照片怎麼看都是紅燈呀....
這樣申訴應該很難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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