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link888 wrote:
小弟不這麼認為耶~
※你應該沒看過委託民營業者代管停車費的,所以並不是所有收費員皆為公務員喔~~
...(恕刪)
您確定?
我這是有依據才說的呦~

停車格屬於公有~
政府委託民間業者代行~雖然是民間~
但~我說了~
國家賠償法:
此即最廣義之公務員,係指一切依法令(停車收費辦法/規則)而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不問其係行使公權力,
抑或從事私經濟或其他性質之工作,均屬之

有依法令(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的路外停車收費辦法)~~還是算呦~
或許您不這麼認為~但在行政執行面上~他/她們一樣算是~
~~~~~~~~~~~~~~~~~跟您分享一篇~某大大的網誌~~~~~~~~~~~~~~~~~~
中午上街購物
回到停車的地方時
收費員恰好開出停車單壓在雨刷下面
我把停車單抽出,打算開門進入車內時
收費員叫我把停車單還給他,說:單子才剛開,我幫你取消好了
說完,拿了我遞給他的單子,到馬路的另一邊去執行任務了
雖然一小時二十元的停車費不多,但這小小的動作頗令人感動
他應該也算是廣義的公務員,公務員依法行政是對的
然而卻也不必一板一眼,甚至於到苛酷的地步
有一次我在西市場停車場停車,離場時大概比一小時超過兩三分鐘
收費員看了一下,也跟我說,沒關係算一小時好了
這可以說都是十分人性化的管理原則
少開一張單,多少會影響這些收費員的績效
但換來的是民眾的感動和掌聲
兩者孰輕孰重的比較,值得其他有關單位深思
當然有些時候,例如救災救人,一分不秒都不容妥協馬虎
然而關涉到民眾利益時,有關單位不妨保留一點便民的彈性
有些車主亂停車誠令人討厭,特別是交通尖鋒時段,恨不得馬上有吊車來將它拖走
但在某些人車稀少的路段,在黃線上暫停一下就被拖走,真的會令人氣結
交通違規取締的目的,在於維持道路的安全以及順暢
如果是為抓而抓,甚至於設陷阱,實在沒有必要
希望我這篇網誌不會害好心的收費員被責罰
因為他們實在是為市府的形象加分呢!
~~~~~~~~~~~~~~~~~~~~~~~~~~~~~~~~~~~~~~~~~~~~~~~~~~~~~~~~~~~~~~~~~~~~~~~~~~~~~~~~
foxlink888 wrote:
※我想問那位收費員那裏侵犯權益了,別忘了台北市收費員每次開單後都要照一次相,
也就是說他的相片能證明樓主是"連續"停於位子上,
但在找不到單子的情況下,
停車費是延續上次的金額續開,還是重開呢??
您好像不了解我的意思~
您先弄清楚行政處分的意義再說吧~
講白點~開停車單~繳停車費~就是行政處分的一種
不要認為處分就是不好的~它還是有分~
但侵害權益~係指繳錢=荷包縮小
不管有沒有抽單~亦或飛掉~
站在停車收費角度~沒單~就是要補單給民眾~因為收費員要簽名在上頭告知~
foxlink888 wrote:
這更不用說,如果收費員能證明樓主是"連續"停於位子之上,
是否有"送達"樓主我相信不是那麼重要,
是否有送達~

沒錯~如果收費員都有拍照~那一整天~
車子的單子會不見?收費員要確認是否在~亦需補列印~
這就是送達~如果只拍第一次跟最後一次~
如何證明續停?
如果單子不見~補單的時間跟照片有拍~這沒有問題

但如果沒做~叫怠行~
也就是行政處分瑕疵~得撤銷,補正,或更正
以上~
我沒有說樓主是對的~
請注意喔~我說了~是不可取~
還有"台北市路邊停車收費員A停車費的花招...請小心提防"
這句話很有問題~

1.不是A~若A~就變成貪污罪~應該說賺績效獎金
2.提防~也很怪~"請留意"會比較好
上面一堆強調說明的是收費員的部份!

BandofBryan wrote:
我因為最近家裡小王子出生了...
女王要求我要開車上班...所以路邊停車費變成固定的支出...
大家都知道路邊停車,如果每小時去抽單,偶而可以省下一些停車費
平常我一天8小時停車,如果定時抽單大概可以只要付115元,甚至更少一些(看收費員的勤勞程度)
就在 5/6 上週五早上...我依照慣例...每小時下樓抽單
就在抽完第二張單後....直到下班的5點為止...都沒再見到停車單夾在雨刷上
但看到其他的車...來來去去...但前擋上一定都有單
整排只有我的沒有單
我本想...這收費員也太混了吧....可是也太奇怪
當下也搞不清楚怎麼回事...
果然...星期三就發現一筆5/6 一筆195元的停車費的扣繳通知
打電話去台北市停管處查詢...說電腦記錄每半個小時都有停車加簽記錄直到下午5點
我終於知道...原來收費員在搞我...知道這部車會停整天
他故意把單放在自己那邊...怕我抽掉,他賺不到獎金...
加簽時間到了就自己蓋印章做記錄
讓你覺得沒開你的停車單...你以為賺到...
其實這根本就是他想多賺獎金的方法...真的是很賤....
雖然我停車是該繳停車費...但我抽單是預防單子被別人亂拿走(當然也有省錢的目的)
卻變成讓委外收費員偷雞摸狗A停車費的管道
請大家一定要多注意...雖然是一兩百元
但還是要保障自己的權益......(恕刪)
這個問題我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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