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還是有人抱持者自己違規在先、沒注意車道有無來車等引起的事故,因為對方酒駕或無照所以過失全在對方自己因此無過失的恐龍觀念,舉例來說,違規左轉的被無酒駕有駕照直行車撞到的車禍裡該死的是違規左轉者,但是同樣是違規左轉被酒駕或無照直行車撞到,該死的對像卻完全指向酒駕、無照者,同樣該死也是主因的違規左轉者卻轉變成無辜受害者。
我對法律不熟,但是我猜交通法不會明定車禍時只要一方是酒駕就要完全負擔責任。(事實上政府大力取締酒駕這也是一個有效的辦法)。所以大大需要提供其他的角度來辯護。最簡單應該是證明對方超速+酒駕反應慢導致車禍。對方如果的確有超速,我想大大勝訴的機會應該是有。換個角度來講,如果一個 (1.清醒/2. 有注意路況/3. 未超速)的駕駛也不能避免撞到大大的話,大大是難逃責任。但是大大辯護的角度應該是:正常的的駕駛不可能導致如此嚴重的結果,所以大大賠償的比例應該降低。大大有保險嗎? 保險公司應該有經驗。Good luck!
請問車鑑報告或監視器影片可提共出來給大家鑑定看看就知道是誰對與誰錯,聽你這一說,你好像完全都沒錯一樣,那檢察官怎會說你是主因呢,檢察官是笨蛋嗎?想必你一定有很大的問題,還是你需要大家來問暖,把車鑑報告或監視器影片拿出來讓大家來評斷,對你較有幫助,如你不敢拿出來讓大家來評斷,那就代表你所說的都不是事實,大家也無法幫你,請你不要欺騙大家喔
哀,台灣的法律...都是你幾分過失,他幾分過失這樣的判定也真的很奇怪,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存在我們的法律啦...機車騎在快車道上,你撞到他也是錯的,盡管路上面寫著禁行機車四個大字,也就是說那是寫好看的,其實機車也能上高速公路的哦!反正被撞還有人賠....改天強姦犯也可以說,因為對方太漂亮啦,所以我強姦他,應該是他幾分、我幾分的比例來判強盜犯也可以說,因為對方太有錢啦,所以我搶劫他,應該是他幾分、我幾分的比例來判殺人犯也可以說,因為對方太機歪啦,所以我殺了他,應該是他幾分、我幾分的比例來判所以大家都有問題,不再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了
yanyu_911 wrote:如果法律定義成(像你...(恕刪) 我指的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何來沒有是非之說,像現在這樣法律對車禍的判定,才是沒有是非之說好不,試想一下如果你都遵守交通規則,結果被白目的騎車或開車人給撞上或被撞上,然後你還得賠,到時你就知道我在說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