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輕機…被警察杯杯開了一張駕照過期…(他是用機車駕照來開單)
而我的車子駕照也過期…所以拿不出來= =
如果我去把車子的駕照辦回來~
那不去管輕機被開的那張…會怎樣呀?
反正車子的駕照就能騎輕機了~
那張機車駕照就當不要了…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lizhuo wrote:
最新法條.........(恕刪)
輕型機車駕照(50cc以下) < 普通重型機車駕照(51-250cc) < 大型重型機車駕照(251cc以上)
大大所指的輕型機車駕照是指50cc以下的嗎?
剛剛去查了一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持有汽車駕照仍然可以駕駛輕型機車。(50cc以下)
不知大大的最新法條從哪邊得知的。
如果有錯的話,麻煩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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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修正
第三條
六、機器腳踏車:
(一)重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二)輕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六十一條
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執照,並准其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下:
一、已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客車、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
輕型機器腳踏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以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申請考驗取
得聯結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大客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
二、已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輕型機器
腳踏車。
三、已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四、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五、已領有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六、已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器腳踏車。
七、已領有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輕型機器腳踏車。
八、已領有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
九、已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
十、已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並附掛輕型拖車。
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資格滿三個月者,得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
執照。
第六十一條之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之持照條件係指駕駛人取得駕車之行車條件,除前條規定外,包括下列規定:
一、汽車駕駛人應依駕駛執照所載之持照條件駕車。
二、領有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
三、領有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四、領有限制駕駛未滿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汽缸
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五、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領有或換發一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逾期,不得使
用駕車。
六、領有大客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未滿三年者,不得駕駛遊覽車。
以上法條截取至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php?LawID=E0055
alextep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我了解了~
準備好大把大把的錢…花錢了事去~
剛去查了一下~~~~1800哦?
當初警察跟我講900…怎麼變1800…
我那個時候是在路口不知道要待轉…
騎過去被攔下來…
我就有問他~
綠燈左轉要多少?駕照過期是多少~~
他說…600、900
我就說~那你開600啦~
他就說~我開600…你到監理站繳錢發現你駕照過期
還是會被罰900…
結果~~~~~~~~~~~~~是1800…搞什麼呀~~~~~~~~
這種情形我遇過一次,沒戴安全帽+駕照過期,當時就說沒帶駕照,讓警察直接開沒戴安全帽的紅單,
然後馬上去監理站換新駕照,換完駕照後隔幾天再去繳違規罰款.
沒帶駕照就算被開單也比駕照過期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