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五月四號)騎車車禍、撞傷右大腿(打鋼釘)拿拐杖拿了三個月、那時快要滿十八(剩不到一個禮拜)、一台雙黃線無預警大迴轉、對方完全肇事責任。
上了兩次調解委員會、第一次給對方一點時間、我們求償四十萬,對方只願意賠五萬、加上保險公司的五萬。
第二次、對方帶了一個瘋婆子,一來指責我們獅子大開口、二來來指責我們車速太快、要我們賠償
但對方是完全肇事責任、他們也根本不管這點,完全不想理賠、連調解委員會也鬼扯說"車禍沒有什麼肇事責任100%他的意思是說例如你70%我30%這樣....."
然後那個瘋婆子又說了:為什麼我們要賠償你的營業損失?幹麻不請看護呢?
我母親:你們又不願意賠錢、連保險都只有強制險而已、怎麼請看護呢?
我方也金額降低到三十萬(包含強制險賠償費用)
對方保險公司也自認他方理虧、在第一次調解後就自動幫我們送件、申請醫藥費以及看護費等。
我方保險公司說:他們全錯、所以我們不用賠償他們損失。
也不知道他們是裝傻、還是不想承認他們是完全肇事責任、總之一直繞著這圈圈打轉著。
最後我媽就一氣之下走人了、因為連調解委員會都睜眼說瞎話。
有幾個問題麻煩大家回答一下。
第一:不是要申請什麼現場分布圖(三千塊那個?)要去哪裡申請?
第二:我們求償的金額會很過分嗎?
(剛買一個月的新車+醫藥費(一年後還要開刀取出)+財損+無形的費用)
重點我之後的後遺症不是用錢可以換回的。
第三:像這樣子對方是完全肇者、所以我方贏面較大?
林小暐 wrote:
第一:不是要申請什麼現場分布圖(三千塊那個?)要去哪裡申請?
第二:我們求償的金額會很過分嗎?
(剛買一個月的新車+醫藥費(一年後還要開刀取出)+財損+無形的費用)
重點我之後的後遺症不是用錢可以換回的。
第三:像這樣子對方是完全肇者、所以我方贏面較大?...(恕刪)
1.不用申請,直接告就對了
2.不會過分剛剛好,直接告就對了
3.民事或是刑事絕對是你們贏,直接告就對了
直接找承辦的員警,說你們要提告就好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show=AE02948394
這是奇摩知識+的知識長
多看看他的回答記錄
你就知道要怎麼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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