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駕駛都把行照+駕照+保險卡,交給管區員警記錄,然後我就坐救護車去醫院;
交警來醫院做筆錄,然後說 (證件遺失)
接下來都是交警說,管區員警不在醫院;
交警問員警證件在哪,員警說都給交警;
交警身上找、車上找、包包找、回到現場找都沒有;
交警叫汽機車駕駛去補辦證件,規費他要出;這是口頭承諾
交警在醫院寫報告時,就很粗心,把汽車駕駛的身份證交給我說 (先還給我),我看不是我的再拿給汽車駕駛,我的健保卡是在桌上一堆文件中翻出來,自己動手拿,不然搞不好遺失都不知道;
10月2日再打電話給交警:(找到證件了嗎?),答: (沒有吔),答案跟昨天一樣 (員警說有交給我,可是在車上就找不到,去補辦就好了)
01. 已向 1999詢問辦證問題,辦行照要先有保險卡,這讓我上火,決定投訴,公文將於週一發給相關單位。 為了3張證件要跑二個地方;
02. 上班一定要騎機車,不然就必須早起30分鐘以上,可能等不及交警找給我,週一將去補辦。
03. 交警一副搞不清楚證件跑去那兒的樣子,看起來完全沒印象
04. 汽車駕駛今天要去中部,沒有證件怎麼辦?交警說 (拿事故處理的單子當證明)
事情很扯!

再詢問1999 (駕照、行照、保險卡遺失要不要掛失),建議我去派出所問
派出所回答 (不用掛失,去補辦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