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從清境農場騎上武嶺時遇到了不太理想的天氣狀況,過了鳶峰便一路濃霧大作,到武嶺甚至下起煩人的細雨,溫度更是低到只有攝氏3.2度,一群人又冷又餓匆匆下山,原先計畫好要騎上合歡主峰也只好作罷,這段合歡主峰未竟的行程就一直懸念著,一直希望找個好天氣補騎主峰這一段。10/5早上從小風口的即時影像看山上天氣似乎不錯,10點才臨時決定出發,單車上車4+2直接到昆陽開始這趟補缺口之行….上合歡主峰就是由照片中的S形公務通道上山這裡要繞到旁邊扛車越過柵欄昆陽上武嶺的天堂路好天氣合歡山景色怎麼看都美今天的雲海很壯觀,預期會有很漂亮的夕陽可能是氣壓因素,登山錶的高度誤差竟有141公尺在主峰頂沖杯熱咖啡吃些乾糧補充一下熱量合歡主峰頂看畢祿山與中橫公路一帶昆陽與奇萊連峰前的雲海,這風景很有置身歐洲的感覺今天的雲海真的很壯觀
大大.真的可以騎上去嗎.會被警察抓.會罰錢的吧.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七款規定,目前除執行公務車輛及經許可車輛可進入合歡主峰、合歡北峰步道外,其餘一律禁止進入,將把禁止事項置於登山口的告示牌上,並派出巡山員加強巡邏,遏止這類破壞生態的狀況發生。前陣子.有個大大發文.引起很大迴響.後來還是把文刪了.下個星期要上武嶺.一直是我的夢想.也很想把車子牽到主峰.拍個照.但是也搞不清楚.到底行不行
關於單車在國家公園緣起遊記與路線分享區案例,小弟憋了幾天,意見如下:http://www.taroko.gov.tw/zhTW/Content.aspx?tm=5&mm=6&sm=0&page=1#up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內禁止事項(法源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暨內政部96年3月07日台內營字第0960801114號函)○ 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 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 污染水質或空氣。○ 採折花木。○ 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 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 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 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其他經內政部公告『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口如下:○ 陳列、販賣、搬運、寄藏依法禁止捕獵、採取之動植物、礦石及其標本或加工製品。○ 攜帶獵槍、索、網、夫、籠、電瓶、毒藥及其他足以捕捉、獵殺與傷害或毒害野生動物之獵具進入園區。○ 任意設立攤位、流動兜售或從事展演活動。○ 填土、整地或傾棄土石。○ 設置祭祀設施、紀念碑、牌、墳墓與懸掛或放置路標、條及其他妨害景觀之設施。○ 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野炊、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營等活動。○ 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金屬製品、廚餘及其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或廢棄物。○ 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 於園區內任意停車致影響交過。○ 破壞公眾物品與設施。○ 棄養、放生動物或餵食野生動物。○ 進入公告禁止進入之區域。○ 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公路沿線除外)。==========================http://www.npp.gov.tw/2forbid.aspx包含陽明山、雪霸、玉山、墾丁、太魯閣、金門、台江國家公園區內禁止事項ps. 請注意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禁止於指定地區以外之地區...、騎乘腳踏車、...。==========================http://erarc.epa.gov.tw/167/201011211735/archive/ymsnp.gov.tw/web/law1ae420.html?Code_ID=16陽明山國家公園主要遊憩據點郊遊活動禁止事項表ps. 指定地區以內之地區未禁止騎乘腳踏車。==========================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2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八款,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舊法規為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今年5月新法規已將人力、獸力排除在外。但是...,可能會有「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只是...,除了以上,目前好像沒有,也可能是沒查到???以上提供參考!無論如何,「行人優先」,單車走人行道或步道要考慮步行大眾的觀感,更該禮讓行人才是。禮讓為先,知法守法,大家都是好國民。以上若有不正確訊息或論點,還請網友不吝指正。小弟深知人行道上的一些不良案例,但多是不知「行人優先」的無禮行為,小弟亦同聲譴責。ps. 這個問題po上網,恐怕會有正反兩方論戰。請低調冷處理,小弟不想參與論戰,也請自行小心求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