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弟妹們,你們真的考慮好要進入醫學系了嗎?


Graco63 wrote:
(恕刪...)
更何況一般執業是無罪推定....
醫療是有罪推定....

醫療方面....
醫療的風險和一般職業的風險顯不相當....
對於一個失誤....甚至沒有失誤而結果不盡理想的案件....
你需要賠償三千萬的工作....
您認為合理的報酬該是多少....??


醫療是有罪推定?
請問一下這觀念是哪來的?
相對1成8的定罪率,另外8成2的無罪是?

另外,許多工作只要造成被害人相同的傷害,
都可能要賠償3000萬,那這些人都該享有同樣的報酬?

=====================================

前面的疑問,不代表我反對醫療除罪或限定賠償金額,
只是看來看去,有很多人矛頭亂飛,
法官再怎麼說,就只是「用法」的角色,
今天法律沒把醫生排除在外,依法就是得判下去,
更何況醫療案件,法官大都會相當程度參考醫審會的結論,
如果醫審會做出對醫生不利的結論,
又怎麼能怪罪非專業的法官未推翻此結論?
很多人卻把焦點擺在恐龍法官、司法如何如何,
在我看來,實在是模糊了焦點。
來個結論好了.
醫學系還是可以念,
但是選科時,千萬不要踩到地雷科.
醫療糾紛不是常常上演的戲碼,怎麼好像這次大家比較關注,難道其中真的有隱情,值得
大家共同關心,還沒進醫學系的各位,建議大家可以選擇管理相關科系,相對單純很多,
可以管人又可以拿高薪,也不會有醫療糾紛,大家一起轉職吧!
法官判案只看書面報告
根本不考慮前因後果
不會想對將來的影響

有經手的醫師就得賠錢
沒經手把病人轉走的醫師頂多被告誡

所以將來醫師都會知道怎麼做
如同前面說的
醫師又不是阿呆
哪有那麼多錢賠

醫審會對法院亂引用提出嚴正抗議
以後醫審會還會公正審查嗎

結果絕對是醫病雙輸
醫師失去對治病的熱忱
病人將來是輸掉了醫療
法院以後就沒有醫審會替他背書


其實這個案子如果判個500-800萬
根本沒有人會抗議
判個3000多萬真是令人抓狂
每個醫師應該都很不爽吧

請諸位醫學生

畢業後不要去醫學中心受訓

就算去也不要選風險大的科

以後都去開業,看簡單的病

就算留在醫院,都選中型醫院

遇到風險大的case都轉診醫學中心

醫學中心遇到風險大的case都轉診到國外就醫

請諸位醫生

救人之前

先想想 - 救了之後

會不會被反咬一口

好好為自己的下半輩子

好好為自己的家人想想

會不會帶來麻煩不斷

現在的社會真沒救了

笑貧不笑娼

恩將仇報




站在自私的立場
我很希望最優秀的高中生都選擇唸醫學系
而且畢業後都走內外婦兒四大科或急重症科
否則以後生病時誰要照顧我們呢?
(要交給大陸醫或是波醫嗎?)

但是開版的大大所說的,
全是真誠的肺腑之言
聽的進去的,可以避免走入以後會讓自己後悔的路
聽不進去的....以後悔不當初,那是你家的事

反正人會是用腳投票的
人的天性會選擇阻力最小的路線前進
如果一條路上充滿荊棘和坑人的陷阱
大家都會設法避開這條路

台灣的醫療水準會往上提升或往下沉淪
聰明的人心中早就有答案了
(只有一些仇醫份子,兩眼被仇恨矇蔽已深,看不清真相)

tzchang wrote:
既然缺人, 為什麼....(恕刪)


我身邊也有很多非醫界的人
特別是商界的人
會用你這種想法來看待醫護人員人力不足的問題

開放外籍! 增加學生名額! 開放外國學生!
開放以後匯是什麼狀況呢?
1. 人海戰術之下國內醫師的待遇絕對大大下降, 22k應該只是可待(現在也快了), 頂尖人才也就不念醫學系了, 醫師素質也大大下降, 需要念巨量書籍(不是大量,是巨量!),以及高度專注力的行業, 學業成績可能比你我他都還低, 而且操到死風險又高的科還是沒人想走, 走進去的人又是相對較不優秀的人, 這些人絕對沒辦法勝任救人的工作, 醫學不是google查一查就好的學校作業!

2. 人非聖賢, 在醫界已經算是比較容易看到道德感高的人, 開放大家都來念, 薪水低之後就會有績效制度, 績效制度不是不好, 但待遇低加上人數多就有可能會讓績效凌駕專業, 嗜錢如命毫無道德的人的比例會大大提升, 每一個錯誤都是一條人命, 每一個詐欺都是一條人命, 開放這個政策的人, 在有醫療糾紛甚至出現醫師謀財害命的刑事案件時, 會出來負責嗎? 你會嗎? 不會阿! 就跟一個大老闆一樣, 把基層開除或判刑就好, 關我屁事!

3. 歐美日韓醫學生和醫師不可能來台灣工作, 來的會是誰呢? 陸生, 東南亞, 波蘭或某些沒聽過的國家的醫學系學生才會來, 我不想說他們不好, 但不用預期會有什麼頂尖人士來台執業

4. 醫師可以開放外籍, 醫學系開放陸生, 那麼我想所有的科系都應該比照辦理, 台灣馬上就像香港一樣, 競爭力嚴重不足, 說實話和13億人競爭,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學生拼得贏, 到時候要像他們一樣一邊靠大陸吃飯, 一邊上街抗議香港政府和商家獨厚大陸人, 老闆很開心, 人民很痛苦, 這就是你想要的嗎? 這種資方的想法實在無法苟同!

我個人認為蠻多人在看醫師出來抱怨的時候
都是幸災樂禍的心態
甚至於有報復心態
"當初成績好有什麼了不起?"
"把你們弄成22k最好!"
"賠3000萬剛剛好"

我必須要說
或許以前學生時代因為成績好
有些人趾高氣昂或一臉死讀書樣看了讓人討厭
(很多是誤解, 甚至於因此被欺負@@)

但現在已經在社會上工作的我回頭看
一路走來我們真的為救人付出非常非常非常多
為專業知識的進修更是必須從不間斷直到退休
當我們發出抗議的聲音
也希望大家能體會和傾聽

醫師過的很爽不會出來抱怨
我們不是靠抗議來討飯吃的人
現在已經被逼的邊緣了
太多完全不合理的狀況不停的出現在身邊
完全沒有人重視(包括醫界的大老也不重視)
也有很多私下的團體在醞釀如何徹底的抗爭
那絕對是雙輸的局面....

Malaria wrote:
看了許多人的回覆真是...(恕刪)


急診的問題應該算無解吧 台灣已經養成什麼病都衝急診了

之前住院時觀察那些醫生跟護理師就覺得其實醫生跟護理師操的程度不輸科學園區的工程師了

差別醫師的薪水比較高而已 至於護理師....薪水輸人 操的程度不輸人

其實世界各國都有這種情況 .....
當醫生不錯啦

台灣醫療崩盤可以移民阿

醫生資格應該加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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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hvet wrote:
醫療是有罪推定?
請問一下這觀念是哪來的?
相對1成8的定罪率,另外8成2的無罪是?


有罪推定這樣寫一定會引人注意....
沒錯....當然想引人注意....如果是法界人士更好....

醫療是怎麼論過失的呢....
舉證責任倒置....由醫療方提出....
刑法要怎麼認定過失呢....

一般民事心證的程度,祇須達到證據優勢(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不須達到明晰可信(clear and convincing proof)
更不須達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程度....

但是刑事不同....刑事案件因為刑法謙抑性原則....
必須達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簡單來說....原告的舉證必須讓法官認為幾乎100%的可能才會判有罪....
這是刑法的ABC....

舉證責任倒置時....
被告需要舉證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嗎....
如果是....
那刑法謙抑性原則不見了....
變成....
被告可以證明60%我沒有罪....但是有40%沒辦法....
因為不是100%所以就判有罪....
也就是說40%的懷疑....就是有罪....
這是很不合理也不符刑法原則....

但是在醫療....
就是如此....
所以舉證責任倒置+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舉證強度
= 有罪推定....
這是醫療面臨的問題....
要知道....
醫療要舉出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舉證強度有多困難....

18% VS 82%....
這是濫訴的結果....是檢座的能力問題啊~~~~
有個data....是美日台三國醫師刑事案件的比例....
很清楚....容後再補....



jahvet wrote:
另外,許多工作只要造成被害人相同的傷害,
都可能要賠償3000萬,那這些人都該享有同樣的報酬?


對....
但是那些工作是製造風險....

醫療是迴避風險....
風險本存在....加上有罪推定....

醫療遇到的風險可能是其他執業的1000倍....
應當有同樣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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