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2 wrote:
在台灣以內政部營建署...(恕刪)
內政部營建署之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
4.1.3 連續基腳
連續基腳係用連續基礎版支承多支柱或牆,使其載重傳佈於基礎
底面之地層。
多柱或牆使用同一連續基礎版為基腳時,基礎版之中心應儘量與
多柱或牆之合力作用位置相合或相近,以避免太大之偏心。基礎版之
設計,除另以其他可靠方法分析外,可取柱為支點,基礎版下壓力為
載重,依連續梁或連續構架分析推算基礎版之設計彎矩及剪力。
【解說】
此類型之基腳適合於排柱且其柱間距不大時,或為承重牆,其配
置應儘量使載重之偏心量維持最小。
看到紅色的字嗎?
看一下下面照片!
下面是左右各一懸臂基礎?(連續基礎?),柱緊臨地界(偏心),左右基礎卻沒地梁連梁?
前後有地梁連梁還是沒有? 前後只是基版連續?
還不如連成一塊大基版作成筏基!

淺基礎四類:
1.獨立基腳(Single Footing)
2.聯合基腳(Combined Footing)
3.懸臂基腳(Cantilever Footing)有人稱連梁基腳(Strap Footing)
4.筏式基礎(Raft Foundation)有人稱蓆式基礎(Mat Foundation)
另外很早就有人懷疑是不是內政部營建署把Strap Footing 翻成連續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