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入宅後一定要馬上住在新家嗎?
因為還要考慮到小朋友保母是從每個月1日開始算,
所以想找個時間入宅,但是隔幾天之後在正式過去住,這樣子可以嗎?
不過要先看你對「入宅」、「入厝」的定義與想法,
依據我接觸的擇日館說法有二:
第一種說法,
只要開始進去住就算「入宅」,
這家擇日館的說法是,
你住進去了、在裡面生活了(家具到不到位),
無論辦不辦「入宅」儀式(拜拜、安床等),都算「入宅」,
要挑日子入宅,也同是實際入住、辦「入宅」儀式的日子,
儘量不要再回去舊宅。
另一家擇日館則對上述說法嗤之以鼻,
他的理由是若房子出租的話,
哪豈不是由房客來「入宅」了,
他認為要祭告了神明與祖先等儀式後才算「入宅」,
若有其他理由急著入住,
就不要辦儀式,等到有好日子再辦理,
就當成「租房子」一樣,先住再說。
若家人不堅持第一種方式的話,
你的問題可以這樣處理,
先住舊宅等小朋友保母合約到期,
再搬到新宅居住當成「租房子」一樣,
等到挑到好日子才辦「入宅」儀式
我也是採這種方式,
因為房子向南,今年沒有適當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