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黃色連鎖店買了一台LED電視...真的太失望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Fujimaru的品牌
店員說是和聯代工的......
我看是LED又是42吋
又17888
就買了下去
果然便宜沒好貨
我這輩子沒看過漏光這麼嚴重的螢幕

明天打算去退了.....
這是燦坤的自有品牌,請保重!!
大草包 wrot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恕刪)

大草包 wrot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Fujimaru的品牌
店員說是和聯代工的......
我看是LED又是42吋
又17888
就買了下去
果然便宜沒好貨
我這輩子沒看過漏光這麼嚴重的螢幕



那種東西就該換掉或退掉,
買那種漏光機誰會想要?

上次聽說auo的面板背光模組換地方組裝,
難道品質也變差了嗎?

如果禾聯只會買這種面板,
那永遠只能是二線品牌.


BENQ整台MIC也不會這樣....


一生一定要擁有的3C!? 抱歉! 沒有這種東西!
現場看的時候沒有發現嗎?

不喜歡趕快退掉才是真的!

s661230 wrote:
現場看的時候沒有發現...(恕刪)


當然沒發現啊~~現場這麼亮
真的是感覺很差耶...
應該無法退八
實體店鋪本來就沒七天鑑賞期
加上你在賣場沒注意仔細只在乎便宜
難道以為花那樣的錢可以買到一級的東西???

white&blue wrote:
auo的面板背光模組換地方組裝,



突然想到一句話.....




"有批面板好便宜..."





一生一定要擁有的3C!? 抱歉! 沒有這種東西!
很難退錢, 頂多讓你換別種.
good luck.

forsterbear wrote:
應該無法退八實體店鋪...(恕刪)
第四條 乙方所設門市之服務事項

(三)甲方購買收受商品後,有不能立即發現商品瑕疵,應於甲方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通知乙方,未於上述期限內通知者,視為承認所受領之商品,甲方喪失其瑕疵擔保請求權。惟甲方同意以該商品製造商或供應商鑑定為憑,如屬非可歸責於甲方之人為因素所致商品瑕疵之事實,甲方得請求乙方返還其所支付之價金,或更換同價金之商品,乙方不得拒絕。
:
:
(八)甲方於乙方直營門市購買收受商品後,主張非瑕疵性為由(如不滿意、不合用、不適用、不相容商品)退換商品,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乙方可不接受退換商品。


紅色文字有雷, 務必謹言慎行~
看來只能證明有瑕疵, 才能拿回$ or 退換貨了
除了 (三) 有點機會, 其他的都是和諧條款...

店長權力最大, 態度好一點, 買高利潤機種, 應該會幫你的吧~
法條都僅供參考而已, 除非你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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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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