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上網買東西 價錢是你寫的 我也同意 買了之後 付款也成功了 不就代表 完成了一項買賣嗎?
那如果不是 我可不可以 開個拍賣 賣東西 等到接到夠多的訂單後 才去生產 就跟消費者說 我忘了打上 發貨日期!!
可以這樣嗎?
這樣算不算欺騙消費者
當然 但是因為我不是DELL 所以 不可以這樣
那我用另一種方法解釋好了
我可以開一個新的品牌 用同樣的方法 說價錢打錯了 但是得到了 非常多的曝光率 來作品牌形象 讓不知道我的人 來認識我
這樣算不算好的行銷手法
請大家想想 再台灣 認識DELL的人有多少 買過用過DELL的有多少
用這種方法來讓大家 認識這家公司 算不算很聰明??!!
畢竟到最後給大家打個6折 也是不錯 沒什麼人會抗議吧
而且他們不會虧到錢 因為是公司網站出的錯
所以扣掉批發商跟中間的利潤
來吸收差價 還完全不用行銷費用
你說屌不屌!!
不可以讓大公司來玩台灣人
請懂法律的朋友們 來給我們解答 而且要聯名 讓他們知道 消費者是有權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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