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於兩年前預購 頭份某一建商預售屋建案(少戶數集合住宅)..
近日 已接近完工交屋 辦理對保 過戶事宜...
今 接獲代書通知 要求前往 簽立 下列文件
1.同意書 For 地政事務所 =>同意前所有權人指界、認章範圍
2.申請書 For 銀行 =>貸款核准用印完,告知重測面積有異動(減少),通知 銀行(即債權人)
3.重測面積變更通知書 From 地政事務所 => 登記 和 測量面積 有差異..少了 XXX 平方公尺...
請問各位專家
1.這樣對本人的權益 是否有影響...少掉的面積是否有可能剛好有根柱子在別人的地上?!
2.申請建照時 是否會有鑑界,來避免此類問題..
3.又 看來土地已經完成過戶...所以才需承購戶簽名同意(但未通知銀行撥款)
4.建商是否該出面 給承購戶一個說明..ˇ但看來是採各個擊破
目前 本人是傾向 暫緩不簽...(另有案件 申訴消保官)
Ps.雖說 公寓土地面積短少..持分影響沒透天嚴重..但少了就是少了..
(1)現今正逢苗栗縣土地重測(可撥電話至地政機關求證),重測後之土地皆有些微誤差,本案誤差在合理範圍之內,短少約1坪多,由13戶購買戶平均分攤,請各位看倌評理。
(2)請問廖先生我們建物、土地皆已保存完成確認,如果您個人土地多約1坪多?建物也有多出合約書坪數?那您認為我們要向誰申訴?
(3)您多次變更設計,造成施工人員困擾,為何隻字不提(變更設計僅限乙次),自己交待不清施工位置,讓施工人員改了又改;我們一句怨言也沒有,基於服務客戶的理念,還是為您更改!對此為何隻字不提?
(4)本公司還是重申立場;關於您的權益,我們萬分尊重!您若對本案不滿意可至公司辦理退戶手續!除了退還現有已繳之款項,並且加計兩年公庫銀行最高定存利息給您!懇請您擇期來公司辦理!祝佳節愉快!
(5)本公司聲明:對於不實指控、謠言,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Punkfun wrote:
建商回應廖先生的PO...(恕刪)
給威寶建設的一段話...
誠信 要維持不容易...能讓買您房子的客戶滿意 才是良心建商
截至目前為止 我還是希望 抱持著
能解決事情 才是對的事情...才是我要做的事情...
許多事 說開了沒啥..我也能理解小建商的困難..
等到我看到了...自己發現了...還要枉顧我的權益..
我真的很難讓自己的心情平復
這房子可以當是我第二個小寶貝..建案興建將近兩年 我到接待中心和工地的時間和次數 無法枚舉
拍的照片 更將近上千張
看著慢慢茁壯成長..終於要開花結果
願事件如秋節明月般圓滿落幕....雙方皆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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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預售屋賣方威寶建設 特意留言回覆..
1.關於重測面積短少問題...已詢問過 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有異議可逕向承辦廠商 詢問或要求重測.
不知威寶建設得知重測面積短少此訊息後...採行方案為何???
a.已向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重測
b.並明確告知承購戶此方面影響
c.還是只通知買方 簽名同意 重測結果
(我只接收到c)
試問各位看倌..今天買的如果是 透天建案..重測短少..建商僅要求 買方簽字同意 未給任何說明...
弱勢的消費者 該如何處置...心中作何想法..
2.這個問題...我不懂..
我只希望..使用執照或房屋權狀上的坪數 符合合約的內容..
不損及我的權益..或兩造皆能滿意
3.
a.變更部分 皆獲得貴公司承辦人員百分之百同意,才進行更改施作...若造成困擾 本人深感歉意.
b.客變示意圖皆有明白標示,施工人員解讀錯誤,本人發現後 立即要求改善 並無不妥之處.
4.
貴公司 能有別的提案讓預售屋購買者可接受的嗎?!...別動不動就要買方退屋...
這就是建商和預售屋買方...消費者商量的誠意嗎?!
5.
我們是買來自住的...就是因為自住..所以對建案的一動一靜 皆特別關心...
心中 有所疑問 尋求答案或經驗 係屬人之常情...所言之事 皆有所本 絕非憑空杜撰
建設公司有法律顧問..實在是合理至極..本人從未感到懷疑無法置信.
對於建設公司 於施工期間 因法規實務 有變更設計權利...本人深感同意..
但未告知承購戶且獲得書面同意 便擅自決定變更 對消費者權益有損害之處..至終無法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