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朋友最近剛買新的三房子位於7F/12F
入住一段時間後發現樓上8F在裝潢,原本不以為意,但某天發現客廳滴下幾滴水滴
才跑去樓上一看,不看還好,一看差點昏倒,整間格間全敲掉,水電管線重拉,做成五間套房。
好死不死,其中兩間套房廁所正好位於朋友家的餐廳及客廳上,很難想像吃飯時,
上面在上廁所的感覺,尤其是過些時日難保不會漏水,那就更精采了。。。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無方法可以阻止樓上的投資客繼續改裝成套房呢??

PS:我朋友有請建商看過,建商看完說無損害房屋結構。
文章關鍵字
去建管處告發不知道有沒有用~~
投資客都是依法規申請變更的
拿他沒輒
接下來就會變成
出入人口複雜
人數變多電梯難等(原本一戶3-4人,現在變成5-10人)
租屋者騎車居多附近機車亂停(原本一戶1-2台,現在變成5-10台)
??
大大~~
應該可以請管委出面協調~~~
畢竟投資客亂改是人所不能忍的~~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
找 建管處 和 管委會 吧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任何集合式住宅增加2房以上隔間或增加衛廁,需申請建照改建.不然以新違建處理,即報即拆.

管委會有權限制您只能做一戶使用.台北縣市已有多起投資客隔套房,最後被迫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並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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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樓以上建築物(含整棟共六樓),即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不論您的住所位於該大樓之第幾層樓,皆須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建築物若"增設浴室或廁所,或增設兩間以上居室變更隔間",不論該建築物是屬於五樓以下之集合住宅(即整棟共五層樓之公寓、整棟共四層之公寓、整棟共兩層之公寓),或六樓以上集合住宅(即整棟共六層樓之大樓、整棟共七層之公寓之大樓........整棟共20層之大樓),亦不論您的住所在其中的第幾層。皆須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室內裝修審查係屬專業簽證,需委託專業建築師辦理。

如要改建套房室
須委託建築師辦理室內裝修審查或的許可後,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請
arvin0704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恕刪)


不用浪費力氣了
台灣的法律是參考用的
他如果合法申請,你根本莫可奈何
違法沒申請,也是被罰罰錢而已

人家的房子,他自有使用權利!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去爭取摟
不然一堆人說什麼不要浪費力氣之類的
我想還是得自己去報 建管處是一定要去的
原來還有這法條.
maxboss wrote:
找 建管處 和 管委...(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回覆

arran1812大
朋友有打電話去建管處,答覆是請報案列管拆除違建。

據我知道目前他們的管委會已經介入了,暫時停止施工,但如果同maxboss大說的
,只要合法申請並同過,還是沒辦法拒絕不讓投資客改建。
雖然是自己房子可以做變更,但是改的太超過,實在讓人很OOXX。

想請問maxboss大大,"管委會有權限制您只能做一戶使用.台北縣市已有多起投資客隔套房,最後被迫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並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這是管委會做出決議就可以了嗎?!有點不懂只能做一戶使用....,能否解釋詳細一點呢?感謝。
別人的產權,在自家的範圍內怎麼使用基本上別人是無權過問

沒申請了不起補申請罰錢而已,對於屋主來說花小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不大

至於管委會有沒有權力不准屋主改套房,我覺得很牽強,只要不影響公共區域管委會的規定也不可以無限上綱,管委會能規定你家的壁紙的顏色嗎?你要生3個小孩,管委會能說妳不能生,因為住的人口太多?

至於漏水,我想是因為施工中因為地板都打除了,地板積水所滲漏下去的

等到完工了應該不會有滲漏的問題,你應該無法用"你的樓上是廁所"(但廁所管線又沒有伸到你的天花板),這種理由要求對方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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