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投資的一間建商預售屋,目前已快到交屋的階段!
小弟因為人生規畫的關係,想購入房產,因朋友的介紹想買下他投資的房子,價格上也可接受!!
想請教各位的是,買賣契約應如何寫才能保障雙方的權益,因為彼此認識,也可信賴,並無透過仲介,想要自行交易,但因此屋尚未交屋至朋友名下,還在預售階段,是否可適用一般書局買得到的定型化不動產交易契約書.還是不需要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用一般的權利轉讓合約書就可以了呢?
但因此契約都是以實體房屋無標的,而非目前的預售權利轉讓,可否修正內容以符合目前的狀況,要怎樣修正,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朋友!!如果是透過仲介的話,仲介應該會簽買賣合約吧!那此種買賣合約又是如何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