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買的位於地下三層的機械式停車位(地點是台北縣泰山)
因為目前自己尚無計畫購車
於是便租出去給同大樓的住戶
一個月2000元
已經租了一個月
當時對方說不須擬合約了
每個月就固定給2000就OK
我也覺得不想麻煩
這樣大家也比較輕鬆(畢竟同社區)
問題來了
那天跟母親大人提到
租車位出去的事
她說為什麼不和對方簽合約
這樣很危險
我說車位的地契在我這
車位的清潔保養也都是我付
應該不會有問題吧...
但她老人家還是很懷疑
請問各位這樣會產生什麼問題嗎?
是不是我想的太簡單了
jengfa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買的位...(恕刪)

危險在租金不給而已吧
產權還是你的
怕啥
雖然產權是你的..

可是..
萬一因為對方停車造成機械車位損壞,
這筆錢誰付?
你? 還是他?

沒有契約,無法有效證明實際使用者是誰.
雖然萬一真的發生類似這種事情,大樓管委會可作證,或是攝影機有可能拍到.
但是萬一對方擺爛,打官司曠日費時,
而且難保法官的判決會讓人吐血.

多一份契約,越有利.
有時候照規矩走,大家都好辦事.

絕對要簽約,
跟房屋出租一樣,
之間的法律問題我不是很明瞭,
但是好像跟法律上的使用權有關,
如果你無法提出合理的證明租賃關係,
就會變成你雖然擁有產權, 但是他有使用權,
兩者會有麻煩的!
Pentagon wrote:
絕對要簽約,
跟房屋...(恕刪)


感謝三位的答覆
P大的答覆正是我最擔心的
所有權和使用權...
有沒有稍懂法律的大大能幫我解答這個問題呢?
另外請問哪有類似的合約範本可以參考呢?
http://www.flickr.com/photos/jengfang/
沒訂約會變成不定期契約!也就是他有永久的使用會是轉租的權力!

sly-1 wrote:
也就是他有永久的使用會是轉租的權力!


S大的解答雖然很簡短
不過很專業
可以解釋一下這一句話嗎?
小弟我看不太懂...

也就是他有永久的使用會是轉租的權力!
http://www.flickr.com/photos/jengfang/
抱歉這麼晚回覆!

不知問題解決沒?

不定期租約形成後,你沒什麼辦法換約。(相當於無限長的租約)

只要他有依照合約付租金,使用權就歸他!

假設你現在月租他3000好了!十年甚至一百年之後仍會是3000。

如果通貨膨脹,相對你就虧了!

你也沒使用權,他甚至可以用更高價轉租賺差價!

大致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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