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
現在新式社區沒有圍牆的那種
他的開放空間也是私有地
但你總不能停放機車
或是將汽車給停上去
縱然空間非常大,連卡車都爬上去然後停放
但這些都是屬於違規會開罰

雖然是私有地
也不能不讓行人通過,因為這是屬於公共空間,
但依法來說這可是私有地喔
科技始終來自於欲望...哈
tako07 wrote:
騎樓並不是私人的,是...(恕刪)



頂樓是該棟住戶共有的沒錯,

但騎樓我家的以前店面的權狀內確實含有這些坪數..

但是我家的住宅在頂樓,卻沒有頂樓的權狀坪數,

以前民智未開的時候,家母曾經跟警察ARGUE這個過!

但是後來警察解釋說地雖然是你的,但是你必須提供使用權!


後來家裡知道後從此都寧願多花大錢買整棟的!

頂樓隨便用,騎樓隨便放


不過目前就不得而知新型的大樓店面產權是如何了

因為公共空間可以COVER騎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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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騎樓是私有公用,但台灣的法律......算了吧!
我在台北八德路台視附近上班

曾有一段時間,台北市府不知道進行一個什麼政策
騎樓要淨空
也就是說,不可以假藉綠化名義 放些花草盆栽
也不可以放木頭做的那種矮矮平平的長椅
也不可以擺攤

但奇怪的是

可以停機車

這答案是問當時執行淨空政策的人
一行人有警察 有類似環保人員

於是
我在這裡上班一年了
附近的騎樓都停過了
從沒收過罰單 同事也沒收過...

但樓上很多大大卻說機車不能停騎樓?
我在這上班不只沒收過罰單,紅單
甚至沒看過有人車上有被貼告知的單子

瞎咪?告知的單子?

沒錯...
我在台北市知名的橘色火鍋二店對面7-11的騎樓被貼過

內容就寫著XXX車號 什麼法條
過一陣子,我就收到紅單了....

一樣都是騎樓
卻是兩樣情...

所以騎樓到底能不能停機車...
那騎樓的涵蓋的範圍跟定義又是....?

附上GOOGLE MAPS參考圖
八德路三段 可見麥當勞 小米酒博物館 TRAVEL的騎樓都停滿機車

仁愛路四段27巷 橘色火鍋二店前的7-11騎樓 停這卻被敦南派出所貼上告知 於是收紅單
kiki84300980 wrote:
一樣都是騎樓
卻是兩樣情...

所以騎樓到底能不能停機車...
那騎樓的涵蓋的範圍跟定義又是....?

附上GOOGLE MAPS參考圖
八德路三段 可見麥當勞 小米酒博物館 TRAVEL的騎樓都停滿機車

仁愛路四段27巷 橘色火鍋二店前的7-11騎樓 停這卻被敦南派出所貼上告知 於是收紅單
...(恕刪)


你看到停滿機車,沒被拖吊.祇是沒被告發而已

我們這裡的騎樓,被告發後.全部拉走了

樓主想試試,可以跟轄區派出所告發試試

不動尊者 wrote:
你看到停滿機車,沒被拖吊.祇是沒被告發而已


看來你根本沒注意我說的話...
再引言一次給你看,要看清楚哦!!


kiki84300980 wrote:
可以停機車

這答案是問當時執行淨空政策的人
一行人有警察


而那警察有兩個,其中一個是松山分局 一個是台北市交通大隊


雖然車位難找,只好停騎樓
但畢竟停在騎樓或多或少還是會有影響某些民眾的不便利
而我想要說的是,我相信有人會去舉發

但到底為什麼我在八德路上班一年,這附近每天都是這樣停
卻從來不見警員開單 拖吊廠來個STRIKE全倒

但往前一點來到光華新天地
有次我為了找不到停車位,貪圖一食方便,停在順發3C旁的騎樓
想說進去跟店家拿個DM(不是進去新天地 是 順發旁邊那裡一些賣喇叭 螢幕那裡)
拿DM 名片 出來 五分鐘而已,車子就進去廈門街了

所以,我的納悶來自於,到底騎樓是否能停車?
如果不能,我上班這附近的騎樓每天都塞到爆炸,卻安然無恙
但一離開這裡到仁愛路 光華新天地的騎樓 卻被開單 進拖吊場

那麼其中到底差異是在哪?只是純粹沒人去檢舉嗎?
我想沒這麼單純吧...
法律 分法理情

同你說的 你上班的地方 車塞到爆

一棟大樓 幾個員工 如果硬要抓 下班每個人都要靠走路回家了

而一般商店 或是市中心 火車站等人潮車流多的地方

為了維護行人路權與交通順暢 違規停車一定會抓的

所以哪個地方要抓 哪個地方可以當作沒看到 轄區的警察都會有分寸的

依你的情形如果你停車給人佔用道出入道

因該是店家或是隔壁的打電話檢舉的也有可能

曾經在吃麵的時候聽老闆抱怨警察取締占用騎樓
說買房子的時候產權就包括騎樓....

我公司(德惠街)附近的大樓騎樓也是不准機車停放
造成上班時常常連機車都沒地方停 (汽車那更不用說)

家裡的騎樓就沒有那麼嚴格
但我還是抱著感恩的心來停這位置
在騎樓一律用牽的
並且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晚上一定先把大燈關掉 以免大燈直射1樓鄰居屋內
停的時候保持整齊 並且盡量空出走道空間給行人
看到鄰居一定跟人家打招呼 (不要說停人家騎樓還當作人家欠你的)
以上這些我覺得是基本的 可是很多人依然我行我素
車子直接就騎上騎樓 行人與兒童都當作沒看到
把自己的機車當垃圾一樣隨隨便便丟了就自顧自的上樓
讓人家1樓鄰居常常無奈的收拾善後
(把機車排整齊 以留下行人空間 並整理出空間給下一台機車停放)

我換圖示了喔~目前正在服役的交通工具

tako07 wrote:
騎樓並不是私人的,是屬於該棟住戶所共同擁有

包含樓頂也是如此,除非它是透天厝1-3才是

否則都是屬於公用地,大家不要以為買一樓騎樓就是你家的

或是買頂樓屋頂就你家的,那是因為大家不想跟鄰居撕破臉以和為貴

造成大部分人錯誤觀念以及房屋仲介跟建商亂說的



這位版友......您的觀念有錯誤喔
基本上騎樓公有私有要看案件規劃方式以及產權登記
以台灣目前最常見店面並隨騎樓的形式來說
屬於私有公用類型,及騎樓產權屬於一樓用戶,謄本及權狀有登記
但法令要求騎樓設置需公眾通行,所以產生現在的私有公用類型
能不能停放機車,看店家跟當地單行法規了
一般店家為了做生意還是會讓來店消費的客人停啦

您說的頂樓若是獨棟的就絕對正確
但記憶中有建商在連棟透天上面就給你採跟公寓一樣的共有持分登記
也就是屋頂版以下每戶都是獨立產權,屋頂以上互通用持分
所以還是要看產權登記方式最準確,參考大家都能申請的謄本吧

目前集合住宅比較常見的蛋比較少人知道的公有部分而且又會起爭議的
通常是建築物外觀啦,啥招牌、花台等等的
很多人會覺得外牆在自家所在樓層是屬於可自己任意變更
但其實法令規定在公寓大廈裡面以牆中心線為分界
牆中心線以內屬私有產權,基本上不涉及消防跟結構安全可變動
所以很多地方裝修沒申請簡易許可大家也都睜一眼閉一眼
牆中心線外屬公有,想要變更,請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通過

承上,會發生另一個比較常見的爭議,就是冷氣主機設置位置
很多管委會會用外牆屬公共財禁止設置分離主機
但又常常提不出更好的解決辦法,加上早期住戶也都裝了卻沒叫他們拆
在法令上主機不屬於永久性設施物,所以不在這個限制之內
再說建商設計建造時就有規劃好,這樣還不給放就很搞笑了
這是朋友遇到的實際案例,幫忙查法令查到的
我們這裡為五棟連排的透天
騎樓包含於權狀內
權狀上並沒有任何公共持分

請問這樣的連排透天之騎樓是否為私有空間?
而這樣的騎樓空間依法可以做怎樣的利用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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