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有關商業用地蓋自用住宅:
小弟爬文想查有關商業用地若用來蓋成自地自建的自用住宅, 可是許多的講法莫衷一是, 看的有點暈頭了.
想請問:
1. 想必公告地價應該比相鄰的住宅用地貴. 但仍可以申請自用住宅以適用較低的地價稅和房屋稅嗎?
2. 看到說不適用優惠房貸. 但是現在政府的優惠房貸似乎也用罄了, 所以現在有差別嗎? 請問有人知道
是否可以適用公教貸款呢?
3. 有看了一下台北市的分區管制規則, 但不知道是否這規則可通用於其他地區(台南市)?
請問是否可能有啥嫌惡設施或營業店家設置?
4. 看其區塊是因為跟零售市場用地同一區塊, 所以就劃為商業區, 不過其巷道僅有八米.
實在搞不太懂有何商業價值可言? 而且相鄰的建築都是一般的住宅說.
5. 好處好像是建蔽率和容積率都比相鄰的中密度住宅區高(80% vs. 60% & 280% vs. 200%)

是否有小弟沒想到的缺點呢? 謝謝大家.
看其區塊是因為跟零售市場用地同一區塊, 所以就劃為商業區, 不過其巷道僅有八米.
實在搞不太懂有何商業價值可言? 而且相鄰的建築都是一般的住宅說
==> 那些地 劃商業用地蓋或是住宅 .
.都是都市計畫邊前先安排 .
為何如此排 ? 還有為何 每次地重劃 就有人可以先知道那邊 是重劃區
將來可開發 ? ..

至於能否改 就看如何安排.
但是目前 商用地蓋自用住宅
==> mobile01 有篇 昌益 一品大觀

台北市 也有 官邸 建案

至於能否可以 商用地變為自用住宅 ?
應該不是不能 . 看要誰花錢擺平 .

謝謝您的資訊, 我去爬爬一品大觀的相關討論, 發現它是相當特殊的所謂複合商業區.

目前我想請教的是一般的商業區(台南市政府稱其為鄰里商業區), 但我還沒去調出地籍圖看
是屬於商一,二.. ? 只是如果參考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內的定義, 商業區要蓋住宅
只能是多戶住宅, 而不能是獨立住宅:僅含一個住宅單位之獨立建築物。

所以如果我想蓋一戶獨立產權的透天住宅於鄰里商業區可行嗎? (也就是建照上直接申請住宅)
還是僅能用店鋪的名義申請? 這樣是否將來地價稅, 房屋稅, 水電瓦斯都比較貴呢?

andy2000a wrote:
看其區塊是因為跟零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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