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兄弟姊妹持分的不動產
已經8年未有買賣,但這之間有申請房貸抵押
上個月有到地政查現值,平均一人所有的現值超過111萬

請問
1. 是否可以藉由贈與的方式分次贈與轉讓
但是旁系血親是否適用免稅額(因查到有些說法只適用直系血親)
2. 房貸抵押需要先塗消才能贈與嗎
可是有些說法是可以直接將房貸(債務)一同贈與
如此還可以將贈與現值降到免稅額以內
3. 以上的程序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或是透過買賣的方式是否比較有利
因為不動產現值比8年前購入還要低
這些財產損失是不是也可以抵稅

主要的原因是希望節稅,目前仍在收集資料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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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是屬於民法親屬篇與債權篇的問題 最好請教專業人士 不過也請先確認父母是同意的 最好拋棄書也請他們簽一下 印鑑證明需不需要可能要請教地政事務所與戶政事務所
不好意思
請問為甚麼要請父母簽拋棄書???(這是甚麼)
還有這跟親屬債權等有甚麼關係??
我們只是很單純的要將原本持分的不動產改登記為一人罷了
但是不知道要用買賣還是贈與比較划算

因為當初年紀小不懂事,買了房子用持分登記
結果發現很多權利都喪失了
例如不能申請公教優惠(持分有2人是公教)
不能申請修繕補助(兄弟姊妹持分不能申請)
還有房貸抵稅也只能抵幾分之幾而已
真的太不划算了.....

這之間並沒有利益糾紛
我想A大應該是要提醒我們這些(非常感謝)
另外提及的專業人士指的是找代書嗎
是指這樣的贈與或買賣過戶自己辦理不適當嗎

謝謝分享


最近到國稅局, 他們是說可贈與$220W.

持分的案件很難搞........ 有些超過10人持有..... 大家都有意見.

cherie123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為甚麼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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