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幾個關於房子的問題:1. 如果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當然登記於男方。婚後要把房子改登記為夫妻共同持有,那也算在奢侈稅的課稅範疇內嗎?2. 承上問題,如果不在奢侈稅課稅範疇內。那是否有其他稅,於過戶時,需要再抽的稅?3. 如果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沒刻意轉為共同持有。那是不是該房子產權擁有者,仍是當初買的那個人的?4. 如果婚後買的房子,即使登記在丈夫名下。因夫妻財產共有製,所以雙方都有擁有權。這些問題有些令人疑惑,是否有懂得相關的人,可以請教呢謝謝!
3. 如果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沒刻意轉為共同持有。那是不是該房子產權擁有者,仍是當初買的那個人的? 4. 如果婚後買的房子,即使登記在丈夫名下。因夫妻財產共有製,所以雙方都有擁有權。如果未約定,夫妻財產是共有制,分別管理。不管是婚前婚後買的房子,房子所有權都是登記人的。差別在於買房子的錢是婚前或婚後所賺的婚前賺,不可列入財產重分配;結婚後,用婚前所賺的錢買房子。婚後賺,可列入財產重分配;結婚前買房子,但婚後還在繳房貸。以上為個人見解,僅供參考,有錯請指正。每個鄉鎮區公所都設立有免費的法律諮詢部門!您可以撥打市民專線(1999)詢問開放時段及該部門設立在何處!!
1.這是夫妻贈與,奢侈稅課不到。2.契稅及相關規費3.不是擁有權,是所有權。沒錯,婚前財產不計入夫妻共有財產。4.不是,所有權還是歸登記人所有,但是若處分(例:出售)這筆不動產,配偶可請求一半的價金。兩人離婚時亦可要求一半產權。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謝謝您的回應。我的想法是,結婚前男生想先買房。房貸男生先繳。而男女已經有共識,婚後會一起付房貸。當然,結婚後房子回過戶為共同持有(這樣會有問題嗎?)然後夫妻雙方一起繳房貸。這樣整個過程(如過戶為雙方持有),需不需要特別繳啥稅? 或是額外的成本?
謝謝您的回應。我的想法是,結婚前男生想先買房。房貸男生先繳。而男女已經有共識,婚後會一起付房貸。當然,結婚後房子回過戶為共同持有(這樣會有問題嗎?)然後夫妻雙方一起繳房貸。這樣整個過程(如過戶為雙方持有),需不需要特別繳啥稅? 或是額外的成本?
小孟孟566 wrote:想請教幾個關於房子的...(恕刪) 1. no!2. 贈與稅、契稅、土增稅、印花稅、登記相關規費、代書費?3. yes!4. no! 誰買的就誰的! 就算賣掉也跟另一方無關!贈與稅是 "得" 申請不課徵,但還是要申報!! (要課徵亦可!!)
01Mark wrote:詳細稅的問題直接問地政事務所,又快又準 贈與稅(國稅)的問題就跟國稅局問不動產稅(地方稅)的問題就跟稅捐處問但就是不要跟地政事務所問她不是權責單位,也不見得懂,說對算運氣好,說錯也不該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