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建物謄本的其他登記事項就是公設嗎

房子是華廈,屋齡20年內,最近發現建物謄本上除一般項目:
1.層次面積
2.附屬建物面積(陽台)
3.共有部份及權利範圍
(這3項合計是購買的主建物坪數無誤)

除此之外還有一項叫"其他登記事項",載明"建物層次樓梯間(突一)"、"機械室(突二)",這是什麼呢?為什麼會登記在謄本內,但沒有計入主建物坪數呢?
請問建物謄本的其他登記事項就是公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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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應該是算小公....公設有分大公小公.持分的比例會有不同

kkes50607 wrote:
看起來應該是算小公....(恕刪)


所以是指這個是包含在3.共有部份及權利範圍這項內嗎?謝謝。
意即大公+小公=3.共有部份及權利範圍。
嗯......但也有例外的時候~~我建議以自己室內的坪數來算房價 比較好 還有有些建案的機電房會把坪數拉進室內 所以不妨測量室內坪數實際為多少

ro911 wrote:
1.層次面積
2.附屬建物面積(陽台)
3.共有部份及權利範圍
(這3項合計是購買的主建物坪數無誤)

除此之外還有一項叫"其他登記事項",載明"建物層次樓梯間(突一)"、"機械室(突二)",這是什麼呢?為什麼會登記在謄本內,但沒有計入主建物坪數呢?


其他登記事項裡的項目跟面積加總就是第3項的共有部分面積加總。
以前要知道公設包含項目及每項面積必須調閱公設謄本,但公設張數通常很多且費錢
所以現在地政登記已陸續將公設的項目登在"其他登記事項"中,讓所有權人清楚知道每個公設到底包括哪些細項。
補充
一棟建物若有很多公設,每個公設都會有其其他登記事項
如範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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