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房屋過戶上面有個小問題
就是我買的房子
前面10%+10%的簽約和備證款已經繳完
然後我已經把尾款差額會到價金履約保證專戶
前幾天我也已經去驗屋 大致上沒問題
不過房仲卻跟我說, 我要同意撥款(差額) 才可以辦理過戶
但是我上網爬文
最後的流程是
1. 驗屋完成後辦理過戶
2. 付清尾款+當面點交
這流程上面是否合乎邏輯呢?!
其實怎麼做好像都對買或賣某一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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