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的設計簽證費是什麼?
這是今天看到的新聞,有點訝異,
不知何時申請?該如何申請?
如果只是請工班訂天花板、把門從同一面牆的右邊改到左邊、做些收納櫃,也需要申請嗎?廚房裝修、更換浴缸等也要嗎?
請教各位前輩囉,謝謝!
想裝潢房子 先付5萬簽證費…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9.10.13 05:53 am
想裝潢房子,除材料及工錢外,還要一筆新台幣五萬元的建築師和消防專業「簽證費」,違者最重可處卅萬元罰鍰。立委黃偉哲批評這是「專業勒索」,主管機關應研議降價。
王先生在台北市購屋,打算重新隔間,依法要先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室內裝修須先經建築師和消防技師的簽證認可。雖然公平交易法未統一規定簽證收費標準,但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公布「行情價」為五萬元,其中包括建築師簽證費兩萬元和消防專業簽證費三萬元。
此外,若現場有天花板、牆面之裝修,未涉及分間牆更動,收取一萬元;建築師勘查若認為現場並無「室內裝修」行為,則酌收車馬費三千元。
王先生在台北市購買一間十九坪的電梯大廈,他想另行隔間裝潢,須付五萬元的專業證照費,但申請的隔一天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就迅速通過審查許可,審查之快,令人驚訝;結果建築師只給他一張五萬元收據和裝修許可通知,他也不清楚究竟審查什麼。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內政部規定,樓高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其中任何一層室內裝修,均應依法申請審查許可;違反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強制拆除違規裝修部分。
五層樓高以下的集合住宅,室內裝修得免申請。
黃偉哲主張修正建築法,建築師和消防技師若高額收取簽證費就要負起相關責任,以後住宅若發生地震或火災,導致傷亡,必須追究審查人員的連帶刑責。
一般裝修不會去申請,通常都是被人舉報後建管處會來現場勘檢,目前以台北巿&高雄巿最嚴格
王先生在台北市購屋,打算重新隔間,依法要先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室內裝修須先經建築師和消防技師的簽證認可。雖然公平交易法未統一規定簽證收費標準,但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公布「行情價」為五萬元,其中包括建築師簽證費兩萬元和消防專業簽證費三萬元。
@@五萬行情價是建築師公會所訂出來的,而簽證也只能找建築師
此外,若現場有天花板、牆面之裝修,未涉及分間牆更動,收取一萬元;建築師勘查若認為現場並無「室內裝修」行為,則酌收車馬費三千元。
@@一萬元是社區建築師的收費,有動到分間牆會再多收一萬 有動到消防系統也會再加一萬,三萬為上限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內政部規定,樓高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其中任何一層室內裝修,均應依法申請審查許可;違反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強制拆除違規裝修部分。
@@簽證費的法源來自這一條法
另外現場若僅係一般室內裝潢(如家具、地坪、地毯、壁紙、活動隔屏等之施作,或高度一二○公分以下之牆面裝修)則不用申請簽證 但如果有鄰居去告發則要請建築師來勘檢沒問題會出具勘檢證明書(要給建築師三千元車馬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