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將自家陽臺外推的網友
可以參考內容自行斟酌.
-轉載文章-╱賴淑惠/綜合報導原文出處
看預售樣品屋時,你曾經看過靠近窗檯一‧五公尺的距離,出現一條不知名的虛線嗎?明明只有兩房的大小,隔出來的客廳卻比想像中大,這又是怎麼回事?建議您,這時候趕緊詢問代銷或建商,因為這可能就是打算二次施工的陽台外推屋!這代表完工、拿到使用執照後,建商會做二次施工將陽台外推,或建議消費者自行外推。
陽台外推增空間 小心觸法報拆 在寸土寸金的台北縣市,陽台外推是常見的建築改建形式,可以讓室內坪數不夠的房子,起碼多個1~2坪的空間。目前有許多建商,為了考量住戶實際生活需求,也兼顧整體社區美觀,避免住戶東一個、西一個的將陽台外推,破壞社區質感,在規劃建物結構之初,就把陽台外推納入設計中, 不過,從法令面來看,陽台外推潛藏的合法性問題,也不容忽視。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落地門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也就是說,違建認定的標準在於外牆是否拆除;此外,陽台外推時間以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界,八十四年之前的陽台外推目前暫不予查報。
而從95年起,台北市政府修改法規,對於陽台外推的規定更加嚴格,台北市新核發建造執照的建築物,陽台不得擅自加窗,不論原外牆是否保留,只要未經申請都屬違建,即報即拆。 由於「陽台」不列入標準樓地板面積,外推可以增加室內實際空間,但如果心存僥倖購買,一旦遭到舉發,就被面臨被拆除的風險,得不償失,不得不慎!
預售屋外推陽台 簽約前詳讀合約 不過,現在不少建商或代銷公司,在預售屋推案時會以「建議規劃」等字眼遊說看屋民眾,甚至在海報、樣品屋中,即以虛線標示出原本陽台位置,讓民眾遊走法律邊緣,或暗示購屋者日後可自行「二次施工」。 而二次施工可能有三種方式,首先是消費者自行要求改建,其次是買賣預售屋時,先告知將以二次施工的方式,增加使用面積;最後則是建商隱瞞實情自行加工,前述兩種情況,建商通常會要求購屋者簽具同意書或委託書,以免日後追究責任會落到建商上頭;最後一種,消費者只得睜大眼睛仔細瞧。建議在買預售屋簽約前,最好主動詢問,或查看平面圖上的陽台位置是否存在,以保障自身權益。 雖然預售屋陽台外推一次完工後,整體外觀看起來較整齊,因此,較少鄰居不滿舉報的情況,不過仍屬違反建築法規的範圍,過去也有整體遭舉報拆除的案例,不過由於建商多數在簽約時,已經有住戶委託,因此最後拆除的損失,仍得由消費者自行吸收,在購買類似建案時,購屋族應該將相關風險一併考量進去!
阿昆 wrote:
那不知道已經13年的...(恕刪)
13年的應該沒問題吧!
轉載原條文如下:
十、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落地門窗,且原有
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但建造執照所載發照日期為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者,其建
築物之陽台上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視為樓地板之增加行為,未經檢討建蔽率、
容積率及相關法規並領得建造執照者,一律查報拆除。
是以建築物的使用執照發照日期來看的,
95年以前想裝免查報,95年以後未經檢討領建照者不准裝....
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showmaster01.jsp?LawID=P06M3008-200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