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先說明......管理員您好
這篇不是蓄意攻訐、挑起戰火、挑釁行為等等的....因為佛爭一炷香、人爭一口氣
入內討論者,請理性針對開分身的法律問題做討論,別引起戰火
在我回報那幾篇不理性的影射文章前,就有鄉民回報了,但是管理員沒採取任何動作


因為女友早上的一句話.........挑起了我開板的興趣
她說:帳號可以不要,但是這種人,要讓他出名

前言:(長話短說,有鄉民指出文章太長)
因為在某版討論,產生了對立情形......(這難免的,網路上咩)
小康哥自認法律常識高強,那我就發問了幾個問題,請小康哥回答
誰知道小康哥無視小的言論(無視就無視囉),只是........
最後不知道原因為何,小康哥影射女友帳號是狗..........(這點我不是很在意啦)
我猜想我提出的問題,小康哥覺得很辣手,不知道怎回答,想要使出乾坤大挪移戲法
沒想到戲法卻是.....三番兩次的影射人家是畜牲,拎背跟女友.............看不下去
號稱法律達人真的沒啥刷子,連我這種平民百姓都能噹到他講不出話
那.........

開板動機:
不想在那棟樓繼續對立,以免把文章模糊,所以小的開板,等這位法律達人來幫我解答、解釋
咱相信,這板文章,一定很多人回報

動作好快喔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開板的目的只有兩個:
1. 請小康哥針對這些影射的文章道歉...(不用對我道歉,但請對此帳號的主人道歉)
2. 探討01禁止分身與法律有何關聯


內政佈網路報案系統

可檢舉類別
檢舉類別:* 請選擇案件類別 少年及兒童性交易事件 少年及兒童事件 暴力案件 竊盜案件 煙毒案件 流氓案件 賭博案件 通緝案件 電腦犯罪案件 其他案件

附註二、 網路遊戲犯罪案件:請攜帶身分證件、被害時之遊戲歷程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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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利用本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局接獲您的檢舉犯罪後,將以電子信箱或電話等方式與您聯絡。
-----------------------------------------------------------------------
以下是複製原板文章 (為保留原汁原味,隻字未改)

台中小康 wrote:
愛作夢的瓶子 請勿竄改他人文章,
做移花接木斷章取義之小人勾當。


小康哥引言小的文章,打出下列文字
台中小康 wrote:
原來我們是在跟畜牲溝通,
難怪講不通。



小的回了這篇.....哪來的竄改他人文章??? 以下文章,皆有連結,可對照 (若是小康哥心虛偷改文,這就另當別論)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跟畜牲溝通
但是我知道我正再跟一位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法律達人講話

想要看小康哥達人的法律常識到哪種地步??
樓主阿,睜大眼睛看一下阿
咱們小康哥只會挑有利的講,卻不會告知會衍生出的法律問題
別傻傻的以為反斗城很好告、很好開口要求和解金,人家法律費不是付假的
辜狗法律達人,能信嗎??

歡迎點連結阿,小康哥從第6頁...56樓加入討論
小的也有在此板討論,小康哥.......記憶猶新吧,鬼打牆範例

這棟樓,小康哥...不陌生吧

148樓
怎麼兩套標準了?? 怎麼不敢對這棟樓樓主嗆這句話呢??
小康哥.....你峱掉了嗎?? 怎麼變了個樣

引用小康哥說法
邱先生阿,你該不會連打官司都不會吧?? 有種去法院爭取權利阿,何必上網取暖,只會打嘴砲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有種去打官司,
不要只會上網取暖,
又不上法院爭取權利,
只怕你不敢打官司,(你應該連打何種官司都不知道吧)
只會打嘴砲。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212樓
KESA28493 wrote:
說真的
上面那段紅色標起來的話
台中小康or taichung kan先生你應該是沒有資格來指責別人吧
樓主可是一開始就表明了舊帳號是飛翔中並且已經關閉帳號了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235樓 有鄉民引用小康哥的名言.........扯、爛
那裡癢傳奇♀ wrote:
引用康康版01的暗黑契約:

taichung kan 被停權一個月,並非永久,此為01站方之ID保留

此情形下本人目前另開立之ID僅為 taichung kan 之中文意思表示,並無不當

雖客觀上為兩行為主體,本人主觀上實為一行為主體無疑


這是什麼法律常識??
別人關閉舊帳號後,再創新帳號....居心不良??
你直接開分身,違反01板規.........就千千百百條正義之聲??
叫你龜起來就沒事,還要當出頭鳥,硬扯自己法律多強多厲害,少丟臉了吧


ps:
樓主阿,別以為網路上隨便都是法律人,花點費用,去問問真正的律師吧
要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原本可以要求和解金,卻被搞一個什麼都沒了


小康哥的文章,這篇被回收了
台中小康 wrote:
自然科非我專長,
因為我只知道狗會一直汪汪叫,
狗是畜牲吧。

只是我不知道是狗已進化會打電腦(是否貓狗大戰之特務狗真的存在?)
還是有人類退化到有狗的傾向而為狗的特徵表現,
有人能說明愛作夢的瓶子是以上何種情形嗎?


咱又回了一篇.......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妖獸喔,法律常識達人沒其他步了嗎,怎麼快就沒了
開始玩起了影射大戰了
是喔~~法律達人開始玩這招囉??
我等等問我家女友,愛作夢的瓶子帳號主人演變成怎樣a

法律達人將我影射成狗,沒關係....我又不痛不癢,不過您的格調......好像.....
因為連狗都知道01上不能開分身,那~~~法律達人小康哥~~~你會不知道嗎?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212樓
KESA28493 wrote:
說真的
上面那段紅色標起來的話
台中小康or taichung kan先生你應該是沒有資格來指責別人吧
樓主可是一開始就表明了舊帳號是飛翔中並且已經關閉帳號了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235樓 有鄉民引用小康哥的名言.........扯、爛
那裡癢傳奇♀ wrote:
引用康康版01的暗黑契約:

taichung kan 被停權一個月,並非永久,此為01站方之ID保留

此情形下本人目前另開立之ID僅為 taichung kan 之中文意思表示,並無不當

雖客觀上為兩行為主體,本人主觀上實為一行為主體無疑


這是什麼法律常識??
別人關閉舊帳號後,再創新帳號....居心不良??
你直接開分身,違反01板規.........就千千百百條正義之聲??
叫你龜起來就沒事,還要當出頭鳥,硬扯自己法律多強多厲害,少丟臉了吧


對囉,趕快去回鄉民,您家小孩1歲半時,在大賣場學走路嗎??
別又無視了咧


小康哥又回了這篇,第一段話,請對照第二篇引言,一開始用肯定句、引我的言,現在小康哥又說他沒這樣說
第一段文章,又跟第二段文章互相矛盾,到底有影射還是無影射??
卻把我的問題給無視掉了........康哥,這版可以回答了吧
台中小康 wrote:
我可沒說你是畜牲
我只是從你的發言中喜歡汪汪叫才懷疑你是動物,
一般人發言應該不會用汪汪汪吧,
我很擔心你,
你是否要去醫院看看我聽說有人精神異常就會用動物叫聲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跟(疑似動物的對象)談法律是浪費我的時間,
竄改他人文章扭曲他人意見請問是否卑鄙?
你(不好意思找不到動物之代名詞)還不值得我罵你,
因為我不習慣和動物講話。


建議所有懂法律之網友不要浪費時間和他們說明,
你們難道看不出來他們只是想亂,
至於動機為何就讓大家自行猜想。


我又回了一篇相同的問題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老話一句....
昨天放自己一天假,帶女友出門玩,今天回來,又看到這招......法律常識達人真的只有這樣的能力?? 還真沒用
抱歉,我不想要造口孽,嘴砲歸嘴砲,我從不把人隱射成動物等等的,原來人的格調比動物還低
若是小康哥回答的出以下的問題,再來跟我講吧,老早就看出你根本沒幾兩重
套用一句民間比較粗俗的使用話語............拎杯看你沒LP拉


樓主只會閃躲,不敢正面回應,老是鬼打牆,很無趣
原本已經不想回這棟樓了,既然小康哥那麼喜愛.........我就繼續呆吧,骨頭A,挖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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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獸喔,法律常識達人沒其他步了嗎,怎麼快就沒了
開始玩起了影射大戰了
是喔~~法律達人開始玩這招囉??
我等等問我家女友,愛作夢的瓶子帳號主人演變成怎樣a

法律達人將我影射成狗,沒關係....我又不痛不癢,不過您的格調......好像.....
因為連狗都知道01上不能開分身,那~~~法律達人小康哥~~~你會不知道嗎?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212樓
KESA28493 wrote:
說真的
上面那段紅色標起來的話
台中小康or taichung kan先生你應該是沒有資格來指責別人吧
樓主可是一開始就表明了舊帳號是飛翔中並且已經關閉帳號了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235樓 有鄉民引用小康哥的名言.........扯、爛
那裡癢傳奇♀ wrote:
引用康康版01的暗黑契約:

taichung kan 被停權一個月,並非永久,此為01站方之ID保留

此情形下本人目前另開立之ID僅為 taichung kan 之中文意思表示,並無不當

雖客觀上為兩行為主體,本人主觀上實為一行為主體無疑


這是什麼法律常識??
別人關閉舊帳號後,再創新帳號....居心不良??
你直接開分身,違反01板規.........就千千百百條正義之聲??
叫你龜起來就沒事,還要當出頭鳥,硬扯自己法律多強多厲害,少丟臉了吧


對囉,趕快去回鄉民,小康哥....您家小孩1歲半時,在大賣場學走路嗎??
別又無視了咧


小康哥開始解釋有的沒的....問題依然無視
咱可沒竄改任何文章,可是......就是被栽贓說我竄改文章
咱問您,關於開分身的事情,在法律上或者是01上有什麼可以解釋的,您卻閃躲

您說我質疑您的法律能力,那您為何不敢再開分身的事情上爭奪呢??
台中小康 wrote:
先說明我可沒隱射你,
是你自己先學狗叫,
不好好當人想當狗我只能說你的嗜好很奇怪,
我無法理解你異於常人之個性。

你竄改我的文章那才是小人行徑,
我對付小人絕不客氣。

談法律你如懂得比我多我就虛心受教,
看看你寫的內容,
哪一篇值得我回應,
不要只會打嘴砲。

你用小人手段竄改他人文章扭曲他人意思,
對付低級的人,
我沒有蔣公以德報怨之胸襟,
我只知一報還一報。

你質疑我的專業,
你就應有能力就我提出之法律論點提出不同之法律觀點,
以法律之專業駁斥我的說法,
不要只會批判但又言之無物,
會讓人看不起你的嘴砲行為。


小的回了兩篇,因為回完第一篇後,才發現.....我收到小康哥的pm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竄咖稱啦,每篇文章,皆有連結.....改個鳥阿,你頭殼壞去喔
打出汪汪汪三字~~~就代表我是狗?? 法律達人只有這樣的功力??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真奇怪a

上次你說我跟你沒那麼熟...別pm給你

哪你現在幹嗎又pm給我,我跟你很熟嘛??

您偉大的人格,幹嘛跟我這種人裝熟呢

您可以繼續這樣玩影射沒關係.........我就看你人格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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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咱可沒竄改任何文章,可是......就是被栽贓說我竄改文章
咱問您,關於開分身的事情,在法律上或者是01上有什麼可以解釋的,您卻閃躲

您說我質疑您的法律能力,那您為何不敢再開分身的事情上爭奪呢??

小的願意表示誠意,邀請小康哥來探討,所以剛剛小的PM給小康哥了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台中小康已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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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針對鄉民的問題

一本道 wrote:
會員之間的糾紛直接請管理員處理,要是真的氣不過直接報警告他就好
這裡說再多也不能解決你們的問題

大大您誤會了
1. 我不會告對方 (我才沒那麼閒)
2. 已經回報很多次,管理員無動作
3. 沒有要解決阿,我是要解答開分身在01或者是法律上有什麼矛盾點

內褲反穿 wrote:
老實說你已浪費多少時間在想要怎麼把他堵回去、
多少時間蒐集他巔三倒四的發文、花了多備時間在氣憤難平?

小的只花了幾分鐘而已~
因為這些文章,他發文時,老早就備份了

PS:
我沒說我氣憤難平阿,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很在意,小的我根本沒生氣阿
只是看不慣這種接二連三的影射文章而已
大大您先爬一下文,能更快的切入本篇文章重點,此篇探討的是分身法律上問題

水龍頭 wrote:
瓶子哥,請原諒我又得在你的大樓裡,再一次請教很厲害、很強的康哥一件事了。

那個很厲害又很強的康哥,小弟我一直有個疑問想請教你,只是....不知道該在健康與養生板還是閒聊與趣味板請教你。

那既然瓶子哥在這裡為你開個專板,那請恕小弟就在這裡提問,以方便您一起作答。

問題很簡單,就是:不知怎麼地,我近日發現,我竟然長出副乳,請問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煩請很厲害且很強的康哥指點,謝謝。

有位鄉民,想請教小康哥,咱幫他轉至首篇文章上
56樓文章

台中小康 wrote:
台中小康
文章編號: 22512631
文章日期: 2010-09-20 09:22
個人積分: 36
停權中

最新消息.....當事者以得到應有的懲罰
在與小康哥討論中,小的並沒有人身攻擊
無奈小康哥惱羞成怒,影射女友帳號為畜牲、動物
身為法律常識達人,居然用如此嘴砲方式,實在不能讓人接受

管理員明白是理,熟知網路上嘴砲規嘴砲,但是不能影射他人為畜牲、動物
小的在此也更深入了解其中奧妙,受教了,感謝管理員主持公道

不過小康哥現在使用3.5G上網,IP位置都亂跳,就算要開分身,也不是個什麼大問題
停了小康哥這組帳號,表面上是還了愛作夢的瓶子一個清白.....(偶這樣就滿足囉)
不過對小康哥來講,不痛不養吧,分身照開,反正IP都不會碰到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先說明......管...(恕刪)

拿了杯奶茶進來坐一下...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先說明......管理員您好
這篇不是蓄意攻訐、挑起戰火、挑釁行為等等的....因為佛爭一炷香、人爭一口氣
入內討論者,請理性針對開分身的法律問題做討論,別引起戰火



準備板凳
歡迎入內理性討論,請勿刻意引起戰火

咱只想針對法律上,對開分身有什麼可以解釋的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先說明......管...(恕刪)


佔位先~

老闆好吃的都來一份~~
我的01上班時間 10:00~20:00 周一至周五 辛苦的台勞IN上海
Asuka MRE wrote:
拷貝,準備板凳...(恕刪)

幹嘛拷貝??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先說明......管...(恕刪)

哇靠 我貼的圖被移掉了...

奇怪 人家貼零分 那個就可以

我貼看好戲就不行

那這樣!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先說明......管...(恕刪)


話說......
個人認為那棟樓根本就在鬼打牆...........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女王說:帳號可以不要...(恕刪)



剛進不來~原來是這樣呀....


準備吃中飯
我頭殼有破洞....阿搭嘛空固立...........!!!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幹嘛拷貝??...(恕刪)


好長喔,純推不下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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