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人好像都要在事情發生之後才懂得要檢討

今天看到新聞 真的很鼻酸

雖然我不認識他 但是卻被他的正義感深深打動

去BBS找他的文章 知道他很喜歡幫助別人

甚至主動去買郵局的大箱子 希望同學捐獻小東西給慈善機構

颱風天主動向校方爭取假期

發動募捐 甚至發表文章要新生注意交通安全

這次的事件也是 看不過房東的惡劣

決定幫同學討回公道

結果卻發生這樣令人遺憾的事情..真的很可惜的一個很有正義感的女生

不過自殺真的很笨..真的

因為自殺不是傷害自己..而是傷害關心他的人

希望各位別用自殺來解決事情..因為這是不能解決的

只祝福他在另外一個世界可以做個開心的天使
的確 當他好心在爭取那些事的時候 大部分的人可能都冷眼旁觀

敢問
從憂鬱症中走出來的人變的那麼樂觀積極 是怎樣的狀況下造成
I was thinking we could walk on the water and still find reasons to swim inside
這事件我光看媒體報導,實在是不便說什麼
因為我是局外人,不太懂發生什麼事?

這事件中的"惡"房東,是做了什麼事?
媒體也沒有說的很詳細

假使因為房東做了很令人不接受的事實,而那女大學生在BBS上爆料抵制
房東為了往後的商譽(賺錢)而告她,這樣的房東真的很惡質。

只是現在不知道那房東做了哪些事?
用我的單眼捕捉最動人的妳; 用妳的雙眼看見最真實的我

(這是我的個人想法,不是要引起口水戰)

相信這位美麗的小姐,人很好.心很好.
發生這種事真的很可惜

可是一般人不會為了這種事,就去自殺.
很多人每天在公司被罵到臭頭,心都在滴血了,還是勇敢的活下去.

常常被家長罵,學生罵.學生還上學校的BBS上說我xxxx.......,指名道姓哦,
不只我這樣,學校很多老師都被學生們上BBS罵過,說我們考太難,考太簡單,....有的沒的說一堆.
主任還印下來,給我們看.

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事,每天看Mobile01就知道.
可見這位小姐,有點憂鬱症傾向,
高興時,很高興,會很興奮,很亢奮,很熱心做出很多別人不會去做的事,
可是很低潮時,會很低潮的去自 殺

很可惜,很可惜的一位美麗的小姐.
可以去東華的BBS上看看

『聊X』板,與 『租X屋』 板看看,會有你想要的答案,帳號是YCN

其中Ptt的『心X板』也有


還有,小心我被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一句聽說是主因,所以我不能指名道姓,抱歉全都以XX表示
我剛剛去BBS看過了,有人整理了一份資料
有興趣的可以來看
http://tns.ndhu.edu.tw/~house/forYCN.htm


整件事看來,那房東的確很過分...
用我的單眼捕捉最動人的妳; 用妳的雙眼看見最真實的我
嗯,其實那些黑心房東真的很討厭,學生又沒錢又沒勢,還要被欺負..............

不過,小弟我曾經管理過學校的BBS,教育部曾經發佈一個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大家可以進去看看,不過請不要對該規範做出過度的反應(還有對本人)。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OECC/EDU7892001/information/itpo/itregulations/weblaw.htm?UNITID=61&CATEGORYID=114&FILEID=103304&open

裡面的第四條第八款明訂,不得使用BBS等服務散佈違法的訊息........這可能是這件事情的導火線(導致房東去告同學),不過因為網路言論被告的案例近來越來越多,大家可能在發言的時候,還是要小心一點,萬一碰到了相同的情況,那就不好摟。

同學如果日後有類似糾紛,還是請學校或是家長出面,要不然就使用存證信函,盡量用法律途徑來走,會比較站得住腳,對同學也比較有保障。

Leelie wrote:
高興時,很高興,會很興奮,很亢奮,很熱心做出很多別人不會去做的事,


我不想把這個部份歸類為生病
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疏離還不夠嗎?

學校附近多的是這種有點錢有點房子就想要因此斂財的壞老頭
也有把房客當成自己親人的好房東

至少也應該是一個履行租約的"人"

透過剝奪比自己弱勢的學生

還有很多不正當的小動作

怎麼抵制這類型的壞房東

才是比較正確的辦法
(不必這時候跟我說也有很多壞房客 我可沒有支持壞房客...)

不對的事就是不對的事
不會因為有其他的壞房客存在而縱容壞房東

如果因為別人爛而不改善自己
我們怎麼期望這個社會還會怎麼改變

希望她的離開 能對社會有一點影響
如果事件中的壞房東沒有受到制裁
以後的人千萬不要以死明志
其他活著愛你的人 才是最受罪的

壞人還是可以翹著腿 收房租
繼續的危害在外租屋的學生

就算只有zaku 也可以把Strike打下來..
活者才能幫助更多有困難的人!希望她能了解
房東的事, 應該和她尋短分開來看.

房東的事, 法律和輿論自有公評....但因「被告」而「尋短」? 小弟實在想不出來, 這是個什麼樣的邏輯? 再從她過去的各種熱心表現來看, 是否她本身深陷在某種「偏執情緒」而不自知? 如果能有人從旁疏導她的偏執情緒, 或者今天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 而她也能繼續完成與房東之間的是非之爭.....

小弟非常同情這位同學, 但也覺得因自己無法調理情緒, 而選擇尋短, 是件非常不可取的行為; 若學生繼續放縱自己的情緒, 而沒有去學習如何管理情緒, 將來到了社會上, 面對更多問題時, 恐怕已經沒有能力承受, 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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