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為什麼每每有什麼大事件,這個社會就要為罪犯的言行負責,罪犯的家庭就必須承擔罪犯的反常行為,Ma案是,現在就連捷運連續殺人都有人跳出來要社會和其家庭反省檢討,有趣的是兩者都是來自演藝圈。
我不否認家庭及社會教育對一個人的人格養成影響甚深,但不代表可以將所有的過錯推卸到父母親的身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鄭捷選擇任由他的黑暗、反社會面持續的增長茁壯,這是他個人的選擇,任何人都無法亦無需為他的行為負責。
鄭捷的父母自己經營水電行,簡單說也都是老一輩的台灣人,他們會有那樣的回應是百分之百正常且正確的!老社會的觀念不都是這樣嗎?孩子犯了錯在外人的面前不是打就是罵,回到家再默默地含淚替他擦藥。偉大的宥勝先生,您憑甚麼指責別人的父母怎麼愛他的孩子!您口口聲聲說鄭捷沒那麼容易分析,卻憑藉媒體上的三言兩語就分析了一對父母對孩子的愛,如此人才不當心理治療師著實可惜啊!又是『愛』、又是『尊重』、又是『包容』、又是『關心』,你知道鄭捷想要怎樣的『愛』、『尊重』、『包容』與『關心』嗎?父母就該無條件地滿足孩子想要的『愛』、『尊重』、『包容』與『關心』嗎?
接著連警察的處理也被提出來詬病了,搞得好像警察在問訊的時候宥勝先生就在現場似的,您是鄭捷的辯護律師嗎?鄭捷的一切罪行有影像紀錄,他本人亦對所有的罪行坦承不諱甚至侃侃而談,有必要套話、“逼”他認罪嗎?
我還是那個觀點,人是個體,經過長期的教育和訓練後,有自己的思考邏輯,有獨立的行為能力,為什麼我要為一個有自主意識的成年人所選擇的決定、所犯下的錯誤負連帶責任?他沒有行為能力嗎?
他沒有自主意識嗎?他無法明辨是非嗎?為什麼我要讓一個在電視上看過幾次的人扣我這麼大一頂帽子!
我欣賞且佩服東海的公開信,但是我很肯定那些話我說不出來,就算鄭捷是我親生孩子我還是說不出來,因為我不是公眾人物,我不必討好群眾,我不必以觀眾的立場為思考的出發點。而很明顯的,鄭捷的父母也.不.是。
cowboytwn wrote:
Makiyo的犯錯,...(恕刪)
以下是兩年前在個人臉書上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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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之死,與我何干!
事件發生到現在已經懶得去數到底是第幾天的,從一開始針對Makiyo的不爽,到如今演變成對一群鄉愿人士的不滿。甚至還有人大言不慚的說:Makiyo 的沉淪,妳.我都曾推過一把!這是哪門子的屁話,推她一把?!沒的弄髒了老子的手。
事件發生不久後,就有許多人開始鄉愿的要求停止“追殺”Makiyo,試問一句:若她沒有那麼多的謊話,若她一切都據實以告,何來追殺可言?
從她開記者會以來就沒有一句實話,如果今天事實從一開始就從她的口中說出來,那麼這些接二連三公布的影片不過是佐證她的罪行,問題就在她企圖以一個又一個離譜的漫天大謊掩蓋將自身的錯誤合理化,企圖愚弄社會大眾反將過錯怪到受害者身上。而群眾豈是這麼容易欺騙的,正因為要戳破她那許多的彆腳謊言,才會讓真相影片一個又一個的曝光,才會形成如今鄉愿人士眼中的“追殺”!這個社會要的是一個真相,一個合理的交代,很遺憾的是,真相並非出於她的口中,反而是一位又一位不相干的路人甲。諷刺!
讓我們還假設一個絕對可能的狀況吧。假設她的謊言成功的欺騙了所有人,假設這個社會全都鄉愿的原諒她。
在這種狀況下,受傷的、弱勢的計程車司機也只能選擇和解了事,還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一個“性騷擾”的罪名;其子女因為有一位性騷擾前科的父親而在同儕中受到排擠,進而對父親心生怨恨,甚至背離父親;其妻無法接受丈夫的不忠,憤而要求離婚。若干日子後,在社會版的一個小角落寫著:對Makiyo性騷擾的計程車司機不堪輿論壓力,輕生自殺。搞不好此時看到新聞的你我心中還浮現四個字:活該!死好!而此時真正的加害者卻逍遙法外,甚至還心中沒有絲毫愧疚的,拿著改編過後的版本上通告賺錢。這一切的起因就因為兩個字:鄉愿。而真相呢?在某些沒良心的藝人以及社會的集體鄉愿之下,隨著計程車司機一起擺在納骨塔裡。
可能嗎?!不可能嗎?!
不要再要求這個社會原諒她、給她一條生路。在她動手的時候,可有打算留給那位司機一條生路?她不值得被原諒!我不喜歡那位姓孔的老人家,但是他有一句話說得真好:『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如果社會可以輕易地原諒她,那麼將置那些誠實面對自己錯誤的人於何地?更不要說她哪裡犯法哪裡沒犯法,請搞清楚,法律不過是人類最低的行為規範,如果面對一個會造成他人榜樣的公眾人物,僅能卑微地用最低的行為規範去約束她,那何必學公民與道德?大家都學法律就好啦。
而真正讓我寫下這篇東西的原因,就是那篇文章:Makiyo 的沉淪,妳.我都曾推過一把!真TMD笑話,為什麼我要為一個有自主意識的成年人所選擇的決定、所犯下的錯誤負連帶責任?她沒有行為能力嗎?她沒有自主意識嗎?她無法明辨是非嗎?
我不管撰文者是不是Makiyo在演藝圈的友人,然而她自己選擇沉淪,自己選擇用這樣的方式贏得收視率,自己選擇用這樣的形象活在鎂光燈之下,而我一個不相干的人卻要因為她的選擇而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這是什麼道理?噢!所以胡瓜詐賭,這個社會要負責;大炳、鄭進一吸毒,這個社會要負責;明道、阮經天閃兵,這個社會要負責。不要問為什麼,你家有買電視就是你的原罪!
當這個事件發生前怎麼不說觀眾造就了張小燕小姐和謝震武律師這樣理性與感性兼具的演藝人員呢?因為這麼說會有人說你往臉上貼金!那為什麼壞的就要讓這個社會來承擔、來反省呢?為什麼我要讓一個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人扣我這麼大一頂帽子!
一個傢伙站在跳板上,拿著生肉往滿是食人魚的池子裡丟,一而再、再而三的這麼做,一直到跳板下滿是食人魚,過程中這傢伙的友人在一旁冷眼旁觀,此時這傢伙突然一個踉蹌跌落池子,下場當然是屍骨無存,而其友人又是冷冷的一句:你們這群該死的食人魚。
WTF.......
到底是誰該死啊?
噢!差點忘了說~老子不看綜藝節目!
E04!Makiyo之死,與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