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上一下yahoo新聞,教育,親子家庭區找一下。
還在學習成長的小學六年級的女孩,因為轉貼youtube的影片連結在部落格,
就這樣被卡通影片的廠商一狀告到法院,
法官知道她年紀還小,裁定給父母帶回管教,不需審判,
但是之後卻接到廠商對於小女孩的索賠文件。
請問一下有沒有懂這方面法律的人可以解釋一下
youtube 是公開,且任何人都可以搜尋到的網路資訊,
要怎麼知道在youtube上面的影片是不是不合法?
何況小女孩又不是把那段影片上傳到youtube的人,
只是引用一個連結, 這樣就觸犯了法律 ?
廠商還要對小女孩索賠 ?
廠商是不是應該發函給youtube 請他們將不合法的影片,全部刪除 ?
而不是拿法律大刀,砍這個小女孩、
台灣的商人,素質真的這麼差嗎?
他媽的那個代理公司是腦殘!
大陸BT都看到翻過去了..還跟日本即時同步的..誰會去看YOUTUBE的短短十分鐘還不能看全部的影片啊!
那個代理商該不會想說這次賺到到了..要告死那個小女孩..看看能不能一次賺到能生活到死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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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612 wrote:
以前總覺得需要保護著作權,
後來才發現這種東西其實是欺負弱者的,
全世界的公司一進入中國,
通通都乖乖的連個屁都不敢放一個。
嗯啊!..阿六仔們都放很多影片在網路上供人下載..也都沒看到有哪一家公司有提出告訴!
聲明書
事項:至今公司尚未對同學提出任何的賠錢要求,只是通知該同學見面,想瞭解如何處理本案件的民事處理方法,以便結案。
說明:
(1)保護【智慧財產權】是先進國家百姓應有的知識,身為父母應是教導子女不該做違法的事,更不應該利用媒體來消耗社會成本。
(2)法務部門追查網路IP位置,不會知道使用者的年齡。
(3)對於盜版本就應該被處罰,處罰輕重本應是由法官裁決,做錯事不但沒悔改之意,又利用媒體來保護做錯事的女兒,我們的教育真的有問題。
(4)其母親並數度說要運用媒體來打擊公司,並威脅讓公司拿不到日本的代理權。
(5)公司法務部門為維護公司智慧財產權,會照程序辦理,以上銘謝登載。
聲明人:含鈺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法務部上 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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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囂張的聲明書....抵制!!!該公司
CROSS-X™
雖然權力受損....但也找錯人及對象了
抵制這家公司產品吧
●偶像劇作品(TAIWAN DRAMA):
西街少年
王子變青蛙
海豚灣戀人
仙劍奇俠傳
愛情合約
香草戀人館
惡男宅急電
●韓劇(KOREA DRAMA):
對不起,我愛你 Sorry, I Love You
海神 The God of Sea
結婚 Wedding
我的正義男友 My Justice Boyfriend
●電影(MOVIE):
拳霸2 Tom Yum Goong
鬼詛咒 Six
志同盜合 Ethan Moa
暖 Nuan
●動畫作品(ANIMATION):
死神 BLEACH
地獄少女 Jigoku Shoujo
血戰 BLOOD+
龍劍道 RYUKENDO
魔女的考驗 Sugar Sugar Rune
韋馱天翔 IDATEN JUMP
遊戲王GX Yu-Gi-Oh GX
幻龍記 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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