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BT用戶被告這是台灣很罕見的案例,記者最喜歡這種驚悚新聞了。
幾年前Kuro用戶因下載MP3被告的新聞就很轟動,但是此案例卻沒沒無聞,
這不大可能。
目前BT用戶遭殃最大的新聞只有香港一個案例,被判刑3個月(國外不清楚,英文太爛)。
但是香港被告的這個是發佈電影種子的貼文者,是主動提供散佈。
http://zh.wikipedia.org/wiki/陳乃明
剛剛好奇去找了一下發文者過去所有的發文記錄,
在本篇剛發佈兩天時,以及幾個月前的幾篇文章,
發文IP雖有異動,但是都在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市,
使用COMCAST CABLE COMMUNICATIONS INC這家公司的DSL線路。
而幾天後,有人質疑IP來自美國以後,作者發文澄清時突然轉變成
來自中華電信的DSL線路。
長期使用美國IP,澄清時才轉成台灣IP。
轉IP很簡單,掛Proxy或是遠端遙控另一台電腦,或叫第三人登入都可以。
也許是在美國留學或旅居國外,遙控台灣家裡的電腦也行。
若是作者能貼出通知書或是通知書信封等佐證資料,會比較有說服力。
名字、住址等敏感資料塗掉遮蔽即可,不然警察局的信封袋也好,不過請貼真品,
01之前有人貼出自己打字的假造報案三聯單,已經真的被找去警察局了。
就算人在國外,回國時也會給自己找麻煩。
不是01版友疑心病重,而是01上面的文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有圖都不一定有真相了,何況連圖都沒有。
k62000 wrote:
看起來案情不單純,這...(恕刪)
+1
只有發文是在台北中華電信,
下面第二篇回文就露餡了....只是大家被內容嚇到了~沒有注意!!
10/18
第一次(開文):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第七次:

10/19
第八次:

第九次:

第十次:

.............,到了這個時候,開始有變化囉!!請看59頁
奇朵拉 wrote:
以上列IP至WHO IS查詢,看起來不像是台灣的ISP,還是說樓主可以在台灣使用國外的ISP?
很抱歉與主題無關,只是想確認一下,畢竟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也是要負責的。


還真奇怪,人在台北卻ip在西雅圖,然後奇朵拉大大提出疑問後,ip又變回台北的中華電信?

之後就推說現在在公司發文,之前在家發文.......

那浩呆大大還真是事業做很大啊!從西雅圖到台灣公司上班,我想通勤費用應該很可觀吧??
還有,我想你家應該在公司附近吧?
因為第一次開文跟第二次回文,只差了51-8 = 43分鐘,
照你上面的邏輯,開文的第一篇(24.18.xx.xx)是在家裡?
那第二篇是在公司囉?(59.xx.xx.xx)
凌晨2點多還在公司我們就不研究了,但是2:08公司(台北?)發了文,後過了43分鐘的2:51又在發文(家裡--西雅圖?),我只知道從台北到西雅圖需要43分鐘只能透過網路特快車(或網路穿梭機??)


第一次(開文):


第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