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讓大家看一下目前農委會的規定:
■ 三海浬拖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公告:禁止未滿五十噸拖網漁船於距岸三浬內作業;禁止五十噸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十二浬內作業。直轄市或縣市轄屬海域內尚有特殊漁業資源須使用拖網漁法才得以捕撈者〈如櫻花蝦、赤尾青蝦〉,得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後訂定作業規範,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二〉違反未滿五十噸拖網漁船於距岸三浬內作業或五十噸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十二浬內作業者,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
(http://www.cga.gov.tw/coast/left_05/port_06_11.asp)
再給大家看一下現任總統馬英九競選時提出的農業政策:
6. 活絡漁業經濟:將三海浬內全面禁止拖網漁船捕撈之規定,放寬為季節性開放,落實老舊漁船的收購,漁船用柴油補貼維持在 14%,以減輕油價上升對漁民之衝擊;有系統開發多功能性漁港,形成沿海休閒漁業帶;加強護漁與國際漁業談判,確保漁權及漁民作業安全,並迅速開啟兩岸漁業協商,解決漁事糾紛及大陸漁工與岸上工作問題,有效防杜漁貨走私。
原本已經禁補的三海浬生態才在逐漸復原的時候,卻又開放底拖進去全面性的破壞,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了!目前照新聞的講法來看,馬英九政府應該是要從中央解禁,由地方政府去把關是否要開放該縣海域,這樣一來其實會有很大的問題,一來是中央把管轄權釋放出去以後,將來想要再回收太困難了,因為地方政府的人脈和選票,中央是不敢去對抗的,而給地方政府去決定,如果有些縣市開放,有些縣市不開放,沒開放縣市的漁船理所當然會跑去有開放縣市的海域去捕魚,結果有開放的縣市生態迅速被過量的漁船摧毀,而該縣市的漁民勢必也會因為僧多粥少,經濟狀況並不會好轉,結果又向政府抗議和施壓,甚至逼迫沒有開放的縣市也得要開放,我想不出一年,全台灣的三海浬海域大概會到處都是船,而魚卻早已經被抓光了。
三海浬為什麼重要?因為靠近岸邊的地方食物充足,棲地結構多樣,適合當作哺育場所,魚兒有地方可以棲息和躲藏,也有足夠的食物可以吃,可是這個地方開放底拖之後,撈到的大多只是還在成長的小魚,經濟價值很低,但是卻連整個棲地都破壞掉了。其實在三海浬禁止底拖漁業之後,學術界就一直不斷在進行監測與研究,而分析的結果也證實在這種漁業管理的情況下,讓小魚能夠有機會長大,對整體漁業是有正面幫助的。
來源:http://blog.udn.com/firefly88/196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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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為什麼越來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