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勞基法定義一般小企業放假與颱風假給薪與否

不知道應該要去引用那一段法規及條文

在於一般小企業對颱風假是可以照地方政府放的

在員工無法來上班也可以不給薪但不能扣除全勤及加扣薪資

法條寫滿滿要人看起來還真是頭大

這年頭老闆真不好當啊

動不動就出現員工就搬出勞基法要告你

希望有經驗的朋友能加以告知 謝謝

也順道希望大家分享碰上天災無法上工是否有給薪及行業別
文章關鍵字
我們老闆給我們二個選擇,一是放假不給薪,二是補班。
員工們都想要放假又給薪,不過銀行好像是又放假又給薪。
有怨氣的來上班, 真的有能力也不會想在待在這麼苛刻的公司吧...
沒能力的不得已只好留下....這是在去菁存蕪嗎?

很難去做到讓每個人都滿意, 做到讓每個人都不滿意也是不太容易...
颱風假這回事, 公司不硬要我加班, 責任制真的有事情我還是會自己去報到...
硬要我去上班, 那我大概也不會待太久...

回正文, 勞工相關規定, 在勞工保險局可以找到資料, 勞基法、勞基法實行辦法、勞工請假規定.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你可以參考勞委會的解釋令
當遇到颱風假的時候

是勞資雙方都免責的
也就是
勞工可以 不上工
老闆也可以不用給當天的薪水

所以 你所需要引用的是勞委會的解釋令
在法條中似乎沒有明訂

參考資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七月十二日台(80)勞動二字第一七五六四號函」

二、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如確因災害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假處理,惟亦可不發工資;勞工如到工時,是否加給工資,可由雇主斟酌情形辦理。」故有關颱風來襲時,應依上開規定辦理。
恕我說一句比較不好聽的話:公家機關的員工是人、私人企業的員工就不是人嗎???

行政院人事局公佈的不上班是針對公家機關適用~~那麼私人企業的員工就活該在風雨交加的時後出門上班
如果...在途中發生了什麼意外,又要修養個好多天....<這幾天是沒錢領的> 那麼損失又要算誰的呢???

卡內基颱風來的時後,台中市到處淹水~~~有些人會為了不想讓公司扣錢,堅持也要出門上班。
可是到了公司~~~公司有開門嗎????
公司自已沒有開門,員工有去.....那麼可以要求他們給薪水嗎???
不是我們小小員工不去上班,有時後是外在因素無法順利的到公司~~~甚至,到了公司連老闆都沒來

那請問,這樣的情況~~~是誰的錯呢???
看了這個法條~~真的很心寒,平常被找法律漏洞來東扣西扣就算了
就連天然災害的颱風假~~也優惠於特定員工!!!

我只能說.....平民百姓的命,真的很不值錢!!!!

粉紅朵拉 wrote:
恕我說一句比較不好聽...(恕刪)

你好像很生氣耶
如果像卡玫基那天一樣
我就會請個兩小時特休啦
命比較重要
官員都以為每個上班族都有車啦
這只是中一小部份而已......

公務員的福利或給假,甚至是薪水都馬好多多!

不然怎較搶破頭的金飯碗!?

但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比比皆是,他們賺很多錢,還不一定有我快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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