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場所之前有一個福保的家庭,開一部本田CRV(之前那一代,也就是最新的之前那一代的),今天來做健診時發現,她已經換一部LEXUS RX-350,不變的是身分仍然是福保.

以這樣的定義來看,01上有多少人符合福保的資格?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文章關鍵字

矮子喬登 wrote:
我的工作場所之前有一...(恕刪)


在台灣認真就輸了

我夜校班上之前有一個同學 開IS250 學雜費全免

為什麼...........因為它是低收入戶
為保低收入戶 有人甘願低薪

社會福利措施日漸完善,竟衍生依賴性,出現有機會拿高薪、卻擔心低收入資格遭取消寧領取低薪怪現象。社會局認為這種心態不足取,將加強輔導、避免部份民眾投機取巧,將有限資源挹注真正需要照顧的族群。

領津貼、免繳健保費等福利

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政府從嚴審查低收入戶資格,不少被剔除資格的「邊緣戶」跳腳,社工也首當其衝,成為眾矢之的;在嚴格把關的同時,也發現有些低收入戶有能力找到較好的工作,但為確保「中低收入戶之資格及確保子女就學等相關優惠」,寧願屈就「低薪工作」。

社會局表示,低收入資格審查中,以「全戶總收入」最為關鍵;法定「最低生活標準」每人每個月九千五百零九元,亦即三口之家只要總收入超過兩萬八千五百二十七元者即不符合資格 ,因而發生有民眾實有機會領三萬元的月薪,卻主動向雇主表明只領兩萬八千元的怪現象。

社會局說,雖然帳上少領兩千元,但仍保有低收戶資格,好處多多,如果三口之家扣除有工作能力的家長,另兩人具學生身份,高中月領四千元津貼,國中、小也有一千八百元,光這些生活津貼就可彌補薪水損失。

此外,保有低收戶資格最大的好處應是「福保」項目,不僅不用繳納健保費,醫療費健保不給付部分,政府還會全額補助,不致因生重病無力負擔醫療費、進而拖垮家庭。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政府從嚴審查低收入戶資格
從嚴就RX-350,不從嚴的話不就勞斯萊斯以上等級?

照這個標準來審核,全台福保身分將大幅增加.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低收真的不好請!

除不動產.動產限制(存簿不出過XXXX元~名下不能有10年內的新車)
"家庭"總收入~這家庭包含前妻.前夫.父母.後頭厝.子女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
18到65歲都要算有收入(不管是否在讀學~是否真的有工作~好手好腳就預設月收17XXX基本工資)

但LZ說的情形並不算少見~
99年度臺灣省(不含台北縣)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定為
每人/每月新臺幣9,829元,
福建省: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7,920
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14,614
高雄市: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11,309
臺北縣: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10,792

關鍵字: 社會救助法 中低收入戶 貧窮線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此外,保有低收戶資格最大的好處應是「福保」項目,不僅不用繳納健保費...(恕刪)



健保費...我記得是中央補助1/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2010/10/28)初審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朝野達成對中低收入戶健保費由中央補助1/2的共識.....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領福利 天天打麻將的人 人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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