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一間店面從前都沒有出租給別人營業開店過
最近才有人承租出去開始營業開店,不過問題來了...
房客向我們詢問騎樓用地是否可以請人不要停機車因為關乎門面整潔問題
我查了一下建物權狀的使用範圍也確實有騎樓用地的使用權利範圍
意思就是我們的權狀內有騎樓的坪數,按照常理我們應該有權利主張不給人停機車
不過附近住戶好像已經積非成是的來對我們房客大小聲
說這騎樓大家都停一、二十年了是大家都能停車的我們沒有權力說不給人家停
這時我就寫信到建管處詢問此處騎樓的使用權利看看到底是如何
建管處也回覆我此建物騎樓已登記為『法定騎樓』
按照我的認知法定騎樓是不能推放任合障礙物也不能停機車影響行人通行的
我們房客在與鄰居規勸的時候也表明並不是完全不給他們停車
只不過希望能停某個區域不要把店門口都擋住了或者亂停一通
不過只得到對方大聲咆哮回應房客說:你們新來的就這樣鴨霸不給人停車,根本是惡鄰居
可是根據房客跟我反應的結果是,他們並非完全不給人停機車,而是希望營業時間內可以不要擋住店門口的通道
希望能夠集中停放於某區,可是鄰居們完全不領情也不想溝通
總之,他們認為騎樓就是大家共同持有共同使用的
可是權狀上明明就寫著是我們家的,為什麼他們可以這樣的主張他們的權益?
況且我們也不是完全不給他們使用只是希望不要完全擋住而已
如果按照建築法規,法定騎樓是連機車都不能停的(台北市)
房客跟我說他想報請警察來拖吊(因為已經規勸不下十次了)
我是跟房客說一步一步來個別再溝通看看
這個問題說小也算小,說大也算大.....
因為房客承租的範圍也是有包含騎樓用地的阿(按照權狀坪數算)
今天房客並不是想要在騎樓設置東西,而是希望淨空而已應該說的過去
可是鄰居卻以這種積非成是的觀念來對我的房客咆哮
換作是各位該如何處理才能圓滿解決此事呢?
我真的很希望鄰居能夠互相體諒一下,可是好像都事與願違
是否能夠有此經驗的人告知小弟一下或者大家集思廣益幫我想想辦法
我已經苦惱半個月了還是無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