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從版上各位建議以錄影蒐證方式防堵 , 沒想到今天又收到 "違建通知書" , 通知 30 天內自行拆除 ,
如不 則派人來拆 拆除費及違法費2筆 !!
我們目前的狀況如下 , 後面部份從巷頭到巷尾都是如此外推 , 前面部份我們外推一半供洗衣曬衣空間 ,
其他住戶都是全部外推切齊水線 , 這部份寬度只有 1M 左右 .

我查了一下有關台北縣違建的新聞 " 違建新聞 " , 我們應該不屬於優先處理範圍 , 而且詢問里長 ,
我們這邊沒有通知要做任何查報動作 , 事發至此是誰舉報的就非常清楚了吧 !
我們現在已經決定搬走遠離是非 , 但房子要售出前這些問題勢必要先處理好 , 否則會引發交易糾紛 ,
請問版上的達人 , 我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 麻煩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