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3月19號提前解約,當時解約金付了8k多
解約後他說,從今天開始直到我到別的電信,這期間我還是遠傳
所以,我3月19解約,3月26號轉到別的電信,這7天的時間都是遠傳再收費。
前幾天收到一個月的帳單,要我繳800多元,我看上面的日期是311~410,結帳日411
還有,電話月租跟上網月租311~325的費用,我319去解約,應該要319後面就不能收費了呀
收的費用我根本沒用這麼多呀,解約期間我很少再用手機。
請問,他們算一個月的費用,我只用了7天,合理嗎?
解約後直到別家電信為止,都還是遠傳再收費,這點對嗎?
有另外要補充的,也請你們多多跟我說,好讓我去門市跟他們說。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