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修保固認定:
技嘉:
店家保固貼紙不承認(聯強貼紙可承認,一般店家無法取得作假)
發票日期承認
出廠日期+2個月緩衝(技嘉大多是MIT,庫存時間短)
華碩:
店家貼紙有的承認有的不承認(看貼紙的仿冒難易,印刷好日期在做記號的通常會認,日期手寫的通常不認)
發票日期承認
出廠日期+6個月緩衝(華視大多是MIC,庫存時間長)
~~ 送修後的處理才是爭議的地方 ~~
先說維修方式:
技嘉:以原件維修為主,如果無法維修而更換良品,會製作一個相同的序號條碼貼回,這點較無爭議
(技嘉所有維修紀錄都有建檔,跟著序號條碼走,刷條碼可以知道維修歷史紀錄)
華碩:以換良品為主,會製作新的序號貼在良品上,但是作業程序有爭議
(華碩單純的以序號日期來判斷保固換貨,序號本身無意義,比較接近一般代理商的陽春作法)
假設某主機板出廠日期 2006年7月,購買時間是2006年12月
你在今天2009年10月第一次送修,華碩還是會收件
但是因為已經到了保固的緩衝期,會在換給你的良品序號上方「會」標注(9512)的購買日期
表示華碩承認依照你的購買日期來作保固
假設某主機板出廠日期 2007年7月,購買時間是2007年12月
你在今天2009年10月第一次送修,華碩會收件
但是因為保固還有很久,在換給你的良品序號上方「不會」標注購買日期
華碩偷偷地就A掉了你應有的保固
因為已經更換良品了,上面沒有任何購買店家的保固標籤
當你很不幸的在2010年12月要第N次送修時(出廠超過三年、購買不到三年)
華碩是不認帳的~~跟華碩交手多次的心得~~
PS.
不管哪個原廠,產品保固都是不看日期的
大方一點的廠商看 年+月
小氣一點的廠商看 年+週
請不要在意自己是在「某日」購買的,這個只有店家會看啦!!
我是發表這篇的版主,其實技嘉服務中心在收件時告知我,他們只認出貨日期,不認購買日期。
廠商此點規則我可以接受,但不認同。
實在是第一次遇到此遊戲規則,有點嚇到。我是2006.10.06購買,在2009.09.28送修。(主機板出貨是2006.07,保固三年)
因過去都是廠商代收件送修,僅想廠商離技嘉服務中心還挺近的,想說早一點送修,早一點拿回版子。
再次說明,我可以接受此保固方式,PO此文章是為了讓朋友們知道此訊息(保固方式採出貨日起計算)。
另最主要的是讓技嘉知道他們所訓練出來的服務中心的接待人員的口才及EQ是多麼不高明!
當日我並沒有回嘴及唇槍舌戰,一切都是『恩..恩..』接受的回話,我的態度是友善的,絕沒有消費者最大的心態或行為。但在我表示我的產品是在光華商圈購買是為了表示光華商圈多沒有開立發票,是故沒有發票可證明。該位小姐竟然接了一句,誰叫你要在光華商場買便宜貨!
其實在當下的對話在我聽起來,如同譏笑我小氣或貪小便宜一般!還真不想回憶她當時的眼神嘴臉。
接下我又問到那我拿回原廠商,請廠商送修是否就可以認定在保固期內。她竟然回我,叫誰來都一樣,我們都會收檢測費,除非那家廠商要幫你代付。
其實當下我是沒有感覺的,但離開該服務中心,越想越嘔,明明就在保固期內,我雖然有理說不清,加上沒有證明。我是可以接受技嘉所謂的過保固(但不認同,難道沒有緩衝嗎?),但該服務人員的話語,讓我覺得當初就不該在光華商場店面買技嘉的主機板?!還是我不該送修?還是我從一開始根本就不該接觸電腦這行?還是我根本就該豪氣地,壞掉就壞掉吧,直接丟掉就好,買了這樣的便宜貨幹嘛送修呢!
我還真是的,都不知道人家拼經濟的辛苦!
canon300 wrote:
首先,謝謝各位的指正...(恕刪)
其實你漏了一個重點
你的主機板是2007.10.06購買,在2009.09.28送修(間隔只有2年)
因為技嘉保固3年,往回推算,很明顯,主機板已經出廠超過1年以上
你在購買時就已經是保固不足的狀態了
如果店家有良心,一定會告訴你庫存過久,保固不足
如果店家黑心沒說,你應該找店家負責補足保固
這種狀況就算你有發票,也沒有任何原廠會認帳的 ~~
否則,買一張主機板,用到快要過保固了,隨便請店家開一張發票,不就是變相的「保固延長3年」??
各個廠商都是一樣,在保固寬限期內的,才會承認發票日期,超過寬限期的,用什麼證明都不承認
原廠開放USER直接送修,是為了加快維修效率,減少經銷商轉送的成本
並不表示原廠要吸收店家的的庫存責任
如果你的商品保固期限完整,你可以自己送原廠維修(相對的就是你自行放棄店家的責任)
如果你的商品保固期限不足,你必須由原始購買店家送修
這是保固責任的歸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