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2手車)私人/個人買賣過戶流程如下,僅供參考. TKS~
(1)燃料稅/牌照稅按月個別負擔,或是賣方直接給予買方,需先講好,然後寫入合約內.
(2)有簡易定型化買賣合約(一式兩份),或是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下載定型化契約,
雙方簽名蓋手印,同時check身分證資料是否正確(需注意要跟車主本人簽約,避免有糾紛)
(3)買方付部分金額當訂金(雙方先談好,因這牽涉到違約後的賠償)
(4)強制險要先過戶(若原強制險有效日期不到30天,買方需要有車輛行照然後新辦好強制險,在監理站附近幾乎都有各家保險公司可辦理)
(5)填寫"汽車過戶登記書"(一式兩份).
(6)在監理站先查詢是否有欠牌照稅&燃料稅&罰單
(7)再到過戶窗口辦理過戶.
(8)交付車輛(買方仔細check跟當初看的車輛配備是否一致)/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輛使用手冊/鑰匙x2
(9)交付車款(最好雙方直接到銀行做匯款,保留資金流向證據,先過戶or先匯款需事先談好)
(10)交易完成,同時建議在合約寫上"交易完成並雙方簽名".
PS:
(1)買方一定要保留購車資金的流向證據,最好採匯款到車主的銀行帳號.
(2)賣方這邊,建議過戶前,至少先拿到車價一半以上的金額(雙方談好並寫入合約).
(3)若覺得對方有不誠實,或答應的事都有藉口沒做到,建議不要簽買賣合約,換下一位吧~
(4)汽車車齡超過10年,要先驗車(或是5年以上的車,剛好做完定期驗車的1個月內也可直接過戶,無須再驗車,可省$450元).
(5)過戶的費用有一筆是車輛行照換發(更換車主資料)約$200元
(6)建議強制險可直接過戶給買方,因金額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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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原車主有貸款,建議如下:
(1)雙方先簽好買賣合約,並註明清楚車款要如何交付.
(2)賣方電話查詢還有多少貸款金額,由買方採取匯款到放款銀行方式做結清車貸(買方保留資金流向證據),
再將匯款收據傳真到銀行,然後再電話通知銀行已傳真.不建議錢給車主,然後由車主繳清貸款,
除非你信得過對方.
(3)放款銀行收到匯款金額後,會發給車主清償證明,(但銀行需要作業時間,可能2~3小時或更久,
每家銀行不大一樣)並發還車主"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大部分銀行會"幫忙保管").
建議過戶的前1天可先做(買方可不用請假),隔天再到監理站辦過戶即可.
(4)過戶的同時需要先到監理站的某個窗口多做一道"解除動保(動產擔保)"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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