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屋了~最近要驗屋,電話中跟仲介表明了,到時會很仔細驗屋,仲介回應我買的是中古屋,除了漏水和電有問題以外其他都是現況交屋,就算門窗有問題也無法要求屋主修繕~我聽了覺得很火大,回他說那這樣我還要驗屋嗎?XXXXX.......XXXXX..請教各位仲介的說法合理嗎?
我沒有確實依據啦!
但好像中古屋真的是除了水電之外
門窗裝潢等等都沒有在「保固」的
除非你在簽約之前有跟屋主協商過
他要負責修繕哪些部分
否則就是以你眼見為憑

因為之前我賣房子的時候
某個牆面有壁癌的問題
我很早就據實已告
還清楚告知之前曾做過哪些修繕
最後我們在合約上還有註明「屋主以明確告知房屋漏水壁癌事宜,買方同意自行修繕」(大致的意思啦,確實用語我忘了)
還請買方特別在這一條下簽名確認
不知道您當初跟仲介與買方式怎麼協商的
如果沒有特別講
好像真的是沒辦法要求
怪在自己第一次買房,只看一次屋,隔天斡旋,兩天後就簽約~簽的太匆促了,簽約當初房子內部有兩處漏水,屋主有勾選說要修繕完畢才交屋,當下覺得合理所以對其他也就沒有細部追問,想說等驗屋時才仔細檢查其他部分,想不到驗屋時仲介才說除了水電外其他都不能主張,因為簽約時沒提.至此我想請教各位,如果浴室和廚房熱水因水壓問題無法使用,可否主張由賣方處理?因為這個問題仲介說只能我自己處理,買甚麼加壓器~...(沒聽過).又說甚麼水壓開關要開....那我問他開關在哪,怎麼弄..他說他不清楚...重點是.這不是水電的問題嗎?為何也要我處理....還說驗屋當天他跟我在樓上驗、等沒問題了才叫屋主過來一起到樓下車位驗機械車位、我~~~我跟你買房子一問三不知,驗屋當下屋主還不上來陪同....這是何道理?
另外我買的是上下層機械式塔位的停位,房子是87年完工的所以權狀只登記為公設約7坪多沒有車位編號,但我對車位編號如何證明為該戶所有,有請仲介處理幫我跟管委聲請一只"車位證明",但2~3禮拜過去了(通常是我打過去要求後~要不是過了兩三天沒回應我、就是還要我自己打電話問他說如何了?答案都是有去過但主委不在..要不就是總幹事不在小姐無法作主....),總之答案是總幹事說無法開證明,也無分管協議,只能照約定成俗、慣例因為該戶都停該車位。我該如何主張該車位的權利?請教各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