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四月底上來北部工作,也在公司附近找了間小套房
說好簽一年押金為兩個月,但因當時沒那麼多現金
所以跟房東談好押金分三個月給
所以簽約時我付了第一個月房租及第一期押金,六千多加訂金四千多,約一萬多塊
房東也說提早解約需扣一個月押金

結果上禮拜家裡有事情導致我必須辭掉這份工作回去
也跟公司報備了
但房租簽約是到這個月的月底
請問我如果再簽約日前一天搬離
需要補足一個月的押金嗎?

未繳的水電費約為五百多
此時身上也沒多餘現金,今天領的薪水都匯回家給家裡用,身上也只剩一千塊
因沒甚麼租屋經驗,麻煩知道的前輩指點一下,感激不盡
文章關鍵字
約簽了就算一個月嚕

我覺得樓主可以找房東商量看看

把不得以退租的原由確實轉告房東

未繳的水電費和2000保證金能不能減免一些

我想房東應該不會太為難你

最壞打算就寫借據 等回高雄工作後再還

ps. 樓主你只剩一千要過完這個月 還要回高雄...這...太拼了吧 跟朋友調度一下吧
吼~李技安抓鬼 wrote:
約簽了就算一個月嚕我...(恕刪)


押金並不是四千元喔,一個月租金六千押兩個月,所以押金總共是一萬二
因分成三個月繳納所以一期是四千元
我明天會去找房東談談看
希望是不用補押金,現在我等於花了一萬多只住一個月...
怕是怕房東不好溝通

一千塊也是可以過啦...我可能把行李寄回去
然後直接騎車回高雄

PS:
剛剛看合約時發現一個問題
簽約日為101年4月
但到期日房東可能寫錯,應該是102年四月,但合約上寫的到期日為101年四月
這樣子會有問題嗎
沒錯阿@@
提早退租不是要賠一個月租金6000
你不是已經付4000了~所以還欠2000
所以你月底前走的話 那就是要再付給房東2000+該月水電費 對吧?

你可以跟房東商量看看
他已收的4000扣掉水電費 應該也有賺2xxx
看他能不能體諒你的苦衷
但是他堅持照合約走
你還是得付2000+該月水電費
不過你說他合約寫錯 兩份都寫錯?

雷帝司尖頭鰻 wrote:
我於四月底上來北部工...
未繳的水電費約為五百多
此時身上也沒多餘現金,今天領的薪水都匯回家給家裡用,身上也只剩一千塊
....(恕刪)


這句話已經說明了你的緊急狀況,就算出租方要你賠錢或是再拿錢出來繳其他費用,在執行面上來說有極高的難度,如果你房東聽到應會考量雙方的處境去思考,說給對的人聽聽說不定事情沒那樣複雜,但是兩手一攤沒錢的處理方式不是很正向就是了,但是很有效。

吼~李技安抓鬼 wrote:
沒錯阿@@提早退租不...(恕刪)


房東手上的那一份我不太清楚
我再問問看,感恩喔

killmix wrote:
這句話已經說明了你的...(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今天已跟房東聯絡上約明早要談
但感覺房東口氣有變,可能是提早退租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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