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討論串的會員 您們好~

稍早站方收到 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傳真來函,如下:


基於會員討論的自由,站方不會主動刪除或移動文章,但會發訊讓發文者知道原廠來函內容,請會員自行斟酌。

謝謝。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該討論串的會員 您們...(恕刪)


怕被拍,就不要出現在戶外!!
還貼成那副德行!!拜託~~



“..... 基於會員討論的自由,站方不會主動刪除或移動文章 ....”
講這麼好聽!
之前我PO這篇文,你們不就是直接刪!?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該討論串的會員 您們...(恕刪)


哇~~太快了
但是01照片都看不到耶@@"
難道我今天工作太認真了嗎?!
faceless18 wrote:
他人的文章受著作權法...(恕刪)


著作權這是沒錯的!!!

要轉載除了要得到同意也要註明出處,

像論文報告之類也是要,這不是很基本的概念嗎!?

基於對創作者的尊重吧!!
https://www.youtube.com/user/whsvdo
刑法第 317 條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法條

若該拍攝者並非"該公司"(華創員工),被告...也告不成。

頂多跑跑法院...解釋解釋~

1.不想讓外人知道...
請把車子放在廠內測試...實驗...不要拖出來嘛... ( 引誘人犯罪? )

2.無法拍攝有在法律規定的目前只有 1. 軍事基地(要塞堡壘法)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嗯...如果是公共場合,是沒辦法禁止人家拍照上傳網路的(就像有人在路上裸奔被拍下來,那個裸奔的卻說拍照者侵犯隱私權。[當然放在網路上會變成散播色情刊物,不過車子應該不色情吧])
除非是在園區或工廠內等私人區域。
~~~哀~~~
看不出 LUXGEN 這老狐貍的行銷...

他就是直接承認..告訴你這就是 LUXGEN 房車...媒體好好替我打廣告吧!
sunlight_huang wrote:
~~~哀~~~看不出...(恕刪)


這次站方沒有馬上鎖文或刪文 還真的蠻特別的
Raymondkuo wrote:
這次站方沒有馬上鎖文...(恕刪)


大概是還沒繳保護費吧~~
Raymondkuo wrote:
這次站方沒有馬上鎖文...(恕刪)

我覺得 Luxgen 也是很奇怪…間諜照出來,對他們來說只有利無弊吧…
如果是有準備要買車,且對裕隆有信心的人,得到這個消息也會先觀望,
甚至可以先留住這些已經準備買其他廠牌車子的客戶,真不曉得他們傳真這個進來要幹嘛…
再說,車子都已經貼成這個樣子了,誰曉得他的車頭、車尾長什麼樣子?也沒照片,
我相信這個對外觀來說應該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所以應該也不會洩漏什麼資訊,
間諜照出來,可以增加 Luxgen 的討論,獲得更高注意,這樣難道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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