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線上專家.關於預售屋"換約"及"奢侈稅"相關問題!....感激不盡!

小女去年購買一預售屋.預計2012年初交屋.目前面臨客變.必須決定是否搬去住的問題.
因新購預售屋並未考慮到小孩學區.且目前小孩也尚未念幼稚園.短期內還不需要大坪數的房子.
目前居住的房子地段較佳.機能也較好.所以想再擠在這小房子幾年.所以想將新購預收屋出售.
但又遇上奢侈稅問題!

有想過一個解套的方式.但不知是否行的通.若將預售案於預售期間先換約給親屬(二等親.).此親屬名下沒有房子.待交屋將其戶遷入辦自用住宅.再以親屬名義出售.想請問線上專家.這方法行的通嗎?是否可避開預售期間的 "財產交易所得稅" 及 "贈與稅" 及交屋後 "奢侈稅" 呢?

**小女並非投資客.只因生了2個孩子.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小3房.覺得未來有換屋需求.所以購買預售屋.也因為現在房價高漲.未來又需要較大一點的坪數.所以只好購買地段相較目前較差一點的預售案.當時想反正到時候若決定不去住.賣掉即可!沒想到來了個奢侈稅!想請問各位專家是否有解套方式呢?


judy1634 wrote:
小女去年購買一預售屋...(恕刪)


一、你會多出一筆換約費

二、等到交屋之後,以你的親戚的名義賣出之後,售屋款仍會回流至你的帳戶,國稅局依然有五年的查核時間

三、你換約至親戚的名下,需以當初的原始買價賣出,才不會有換約所得,未來才不會被扣稅

四、你換約至親戚的名下,你的親戚需有現金流入你的名下帳戶,要不然,國稅局仍查的出!

以上是我想過的問題,給你參考!
恐怕贈與稅或財產交易所得稅避免不了
預售屋在交屋之前(也就是你提到的2012年初)並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因為這房子還沒過戶到你的名下,還是建商的名
所以很多人在交屋前換約,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
以這種方式售出並無奢侈稅問題,但會有所得稅問題
(只要賣屋就會有所得稅產生,因為你有收入,就要課稅)

至於你還提到先換約給親戚
在交屋之後讓親戚戶籍遷入並申請為自用住宅,的確可以避免調奢侈稅
問題在於信任與換約需費用
另外
需注意當初簽約時,建商是否有綁多久之內不得換約
以及你要採取行動的時間點是否已經過了建商規定換約的期間(通常拿到使用執照就不能換約了)
首先謝謝各位專家提供的寶貴意見!
另外有一些細節想再次請教各位專家.感激不盡!!

小女想到的問題如下:
可換約的這名親屬(二等親).是可以信任之人.但年收入僅約60萬.未婚.與此房屋價格相差懸殊.不知以後交屋時房屋貸款申請成數是否足夠?另外之前我已繳800萬的房屋款出去.前段的800萬此二等親也無法拿出支付證明

問題1: 我可以在換約時簽一份買賣合約便宜賣給二等親嗎?解決之前已支付的800萬房屋款.這樣有稅的問題 嗎?

問題2:這樣是否很明顯是人頭戶?人頭戶被抓有罰責嗎?有再抓嗎?

問題3:財產交易所得稅.是以"實際成交價"的價差來計算稅額嗎?

問題4:建商交屋後用此為二等親名義售屋後.售屋款要如何流入我的帳戶呢?(是不是不能直接匯款給我?那二等親將現金領出來.我再拿去存.行的通嗎?)





judy1634 wrote:
首先謝謝各位專家提供...(恕刪)

不用那麼麻煩啊~~~~交屋後設籍在房子那辦自用就可以使用自用住宅省去奢侈稅
或是在交屋前用換約方式出售
你提的那些想法有贈與稅跟可能被當投資客逃漏稅的行為補稅的可能~~不要把簡單的事想雜了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要避開贈與稅你必須實際有匯入款,能提供資金流動的匯款單。

預售屋是課財產交易所得(房價總金額之差額),如果要建商提供買預售屋的人名單vs.領權狀人的名單,一定不符合,當心國稅局找你。金額不小喔。

再好的親屬,看到錢,翻臉不認人,就是自己人才害得到←我就被害過,直說勿介意。

要我,蓋好,再按照房屋稅單上面的房屋評定現值去報所得稅,很低很低。
只要是二親等
很容易被推定為贈與
何況當事人所得與購屋能力顯不相當
你想的方法風險太高
稅捐單位可是會很喜歡的喔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不用那麼麻煩啊~~~...(恕刪)


hi~因為樓主提到,那房子他想要呀~~所以才不能真的賣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