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去年購買一預售屋.預計2012年初交屋.目前面臨客變.必須決定是否搬去住的問題.
因新購預售屋並未考慮到小孩學區.且目前小孩也尚未念幼稚園.短期內還不需要大坪數的房子.
目前居住的房子地段較佳.機能也較好.所以想再擠在這小房子幾年.所以想將新購預收屋出售.
但又遇上奢侈稅問題!
有想過一個解套的方式.但不知是否行的通.若將預售案於預售期間先換約給親屬(二等親.).此親屬名下沒有房子.待交屋將其戶遷入辦自用住宅.再以親屬名義出售.想請問線上專家.這方法行的通嗎?是否可避開預售期間的 "財產交易所得稅" 及 "贈與稅" 及交屋後 "奢侈稅" 呢?
**小女並非投資客.只因生了2個孩子.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小3房.覺得未來有換屋需求.所以購買預售屋.也因為現在房價高漲.未來又需要較大一點的坪數.所以只好購買地段相較目前較差一點的預售案.當時想反正到時候若決定不去住.賣掉即可!沒想到來了個奢侈稅!想請問各位專家是否有解套方式呢?
另外有一些細節想再次請教各位專家.感激不盡!!
小女想到的問題如下:
可換約的這名親屬(二等親).是可以信任之人.但年收入僅約60萬.未婚.與此房屋價格相差懸殊.不知以後交屋時房屋貸款申請成數是否足夠?另外之前我已繳800萬的房屋款出去.前段的800萬此二等親也無法拿出支付證明
問題1: 我可以在換約時簽一份買賣合約便宜賣給二等親嗎?解決之前已支付的800萬房屋款.這樣有稅的問題 嗎?
問題2:這樣是否很明顯是人頭戶?人頭戶被抓有罰責嗎?有再抓嗎?
問題3:財產交易所得稅.是以"實際成交價"的價差來計算稅額嗎?
問題4:建商交屋後用此為二等親名義售屋後.售屋款要如何流入我的帳戶呢?(是不是不能直接匯款給我?那二等親將現金領出來.我再拿去存.行的通嗎?)